
学校向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铭牌
5月10日,我校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达成共建协议。满洲里市检察院孙海检察长与我校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并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孙海检察长首先对我校与满洲里市检察院达成共建表示感谢,他说满洲里市处于中国、俄罗斯、蒙古国三国交界,是中国最大的沿边陆路口岸城市,也是欧亚陆路大通道上的重要枢纽,承担着中俄贸易70%以上的陆路运输任务。由于所处的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在涉外案件的办理上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是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涉外案件由基层院直接办理,该院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检察院首个涉外刑事检察科。双方签署共建协议,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依托高校人才理论优势,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搭建检校合作平台,可以使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办案实践充分结合、优势互补。
我校教务处吉嘉伍副处长在座谈会上指出,作为边境口岸城市和少数民族地区,满洲里市检察院所承办的案件特色鲜明,尤其是在办理涉外案件上,将进一步丰富我校检察案卷副本库,为提升案例教学质量和强化案例教学特色补充了重要的教学资源。在今后双方的合作中,我校愿为满洲里市检察院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通过采取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远程教学指导、干警到我校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来检察院授课、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专家咨询会、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落实“双千计划”等多种方式,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此次我校与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是我校首次建立与我国边境口岸城市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着重于加强涉外案件的司法实践,紧跟国家司法实务最新变化,充分体现了我校法学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的丰富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