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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部署会召开

来源:文/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图/摄影工作室 张绪田   4-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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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下午2:00,《中国政法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部署会在昌平校区召开。马怀德副校长出席会议,来自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7个职能部门和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律史学研究院等18个学院和研究所的近50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杨阳简要介绍了此次规划中期检查的相关内容、程序和要求。他指出,此次中期检查的主要目的:一是了解和掌握学校自“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以来的整体发展状况;二是在各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对下一阶段“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尽可能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便学校对近两年的发展状态进行有效分析和比较。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开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并结合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和院所规划就中期检查的有关具体工作和要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中期检查的责任、充实了中期检查的内容、完善了中期检查的程序。

最后,马怀德对此次中期检查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明确此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各单位对规划工作提高认识,深入思考,凝聚共识,提炼精华;二是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地位,要求各单位应将规划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形成“胸中有规划,行动有计划,工作有办法”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他对各单位的规划自查工作提出了3点具体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认真地实施好规划,做好规划实施的基础工作,落实推进规划中提出的硬性指标;抓住规划重点,充分发挥规划作为引领其他工作的科学推手和制度规范作用,注意规划实施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落实规划、争取资源和利用学校政策充分结合在一起;严格执行规划自查要求,紧抓规划自查契机,凝聚师生共建合力,本着“实施为主,调整为辅”的原则,避免将规划实施自查报告变成规划调整报告。同时,他提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将继续强化对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科学评估,采用科学的手段方式,巩固和发扬规划实施经验,提高规划实施效率,强化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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