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根据法治人物推选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最终揭晓。我校校友陈卫东、佟丽华入选本年度法治人物。
《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是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承办。2012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标准是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回望即将过去的2012年,汇聚这一年的社会进步和法治成就,梳理、总结并评价在法治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群体。
从2001年起,《法治的力量》专题晚会已连续举办12届。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引起了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热情参与,经过由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媒介精英共同组成的推选委员会的层层讨论,最后选出了这份年度法治人物的获奖者的名单。可以说,这份获奖者名单,是对2012年中国法治进程的最佳回望与注解。
即将过去的2012年,一个个法治人物行动或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某一个法制领域的特别关注,或催化了一些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诞生,从而对整个制度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校校友陈卫东,1979——198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2年3月,有着“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迎来了第二次大修,涉及现有法律100多处,修改条款之多、涉及范围之大前所未有。这些成果背后,是以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陈卫东教授等人为代表的一批法学家2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重重阻力之下,陈卫东力主对羁押人员投诉权利的法律保障;“秘密侦查”合法性的纷争中,陈卫东更是力排众议,坚持用公开严格的法律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法学专家陈卫东,用学者的执着与坚守,为法治进步立言著说。
我校校友佟丽华,公益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1991年9月―1995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十多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团队已经默默地对400多个孩子进行过法律援助。今年,他们更是完成了4万多字的《儿童福利条例》初稿及说明,目前民政部有关部门正在讨论决策。浙江温岭的虐童事件,让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今年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而在这个议题上走在最前面的佟丽华希望,舆论关注之外,儿童福利保护能够尽早实现制度层面的突破。
【颁奖词】
刑诉法专家——陈卫东
在浩如烟海的资料中,
他推敲着理性的立法。
在长途跋涉的调研中,
他探寻着人性的执法。
法学专家陈卫东,
用学者的执着与坚守,
为法治进步立言著说。
公益律师——佟丽华
孩子的泪光,
就是他的悲伤。
对于这个最柔弱的群体
他总是靠得住的臂膀
公益律师佟丽华,
为风雨中的花蕾驱散阴霾,
孩子,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