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我校承办,教育部、司法部支持,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授旗仪式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副校长马怀德出席了授旗仪式并为首都高校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授旗。仪式由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主持。来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的有关领导以及我校各学院、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代表、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和准律师协会的志愿者代表参加了授旗仪式。
张苏军仪式上分肯定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活动开展4年来取得的成绩,赞扬该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他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六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列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些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成绩。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让青少年透过法律知识的窗口,真正懂得了法治的精神。他强调,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使命。青年普法志愿者是一支来自青少年的普法力量,是主动学法、参与法治实践的主角,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他希望普法志愿者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己任,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胡忠在致辞中表示,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当代青年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学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要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必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开展多样化和喜闻乐见的活动。

汪鸿雁在致辞中指出,在基层面对广大青少年和各类群体从事法制宣传,要在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注重宣传的准确性,用中央的精神和权威统一青少年的思想和认识,重要理念和治国方针,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逻辑和表现形式,最大限度的使广大青少年了解和掌握思考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她希望普法宣传志愿者,把这次活动看成是一次深入基层,学以致用的实践,希望志愿者能够发挥专长,服务社会,真正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参与者、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孙霄兵致辞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全体人民的奋斗目标,更是我们青年人的奋斗目标,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他强调,青年志愿者是普法事业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青年志愿者在国家各种重大活动中展现了自己的风采,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特别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抓好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事业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石亚军代表我校对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和支持单位司法部、教育部的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针对如何把青少年普法宣传做出成效,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经过三十年的深化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人才质量培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在法律知识、法律素养、法律形态三个界面中存在缺陷。石亚军指出,法学教育真正要履行的职责,是在三个界面当中要致力把法律知识导入式的内化为法律素养、法律素养导出式的外化为法律形态实现两度转变。他认为,“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宣传任务和人才培养的结合,希望志愿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到的智慧、知识、能力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战略需要,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各高校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在发言中则纷纷表示,感谢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广大普法青年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法律实践平台,一定会以此为契机,走出校门,服务基层,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自2008年启动,至今已成功举办4年,活动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