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学校“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大学章程建设”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的科学推进和高效实施, 11月26日上午,我校在昌平校区召开 “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大学章程建设”反馈工作会。副校长马怀德出席了会议,各子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杨阳主持。
会上,马怀德首先传达了教育部检查组对学校试点项目的反馈意见。他说,教育部高度肯定了我校在校董会建设、加强社会联系、大学章程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治理结构,尤其是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中存在沟通不畅;二是大学章程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与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马怀德强调,要尽快完善落实综合投诉中心实施方案,科学探索综合投诉中心的实现路径;持续推进规章制度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完善大学章程制度体系的建设;合理放权、科学约束,完善和提升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加强校院二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成果;各子项目组要在加强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建设的宣传力度。他还敦促各子项目负责人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确保顺利结项。
“健全监督体系,建立综合投诉中心”子项目负责人监察处处长范分社、“完善大学章程建设”子项目负责人学校办公室主任李秀云、“建立健全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子项目负责人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研究”子项目负责人人事处处长吴平、“完善校董会制度建设”子项目参与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刘建,分别就各子项目的结项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探讨。马怀德仔细聆听了各子项目组的汇报,结合教育部反馈意见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马怀德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子项目组要深入领会教育部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整改方案,并在结项工作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研究报告,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综合整理汇编成册提交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