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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莅临我校指导工作

来源:文/记者 郭晔 骆红维 图/摄影工作室 于华   10-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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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莅临我校昌平校区指导工作。检查组一行8人,分别有: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宋家乐,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江西省教育厅总督学、教改办副主任杨慧文,厦门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魏洪沼,驻部纪检组案件室主任李萍,教育部政法司法制办干部翟刚学,南京农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尤树林,甘肃省教改办处长赵海峰,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王硕。其中宋家乐和杨慧文担任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专家一行出席了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及“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汇报会。出席汇报会的还有: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副校长张桂林、张柳华、张保生、马怀德,党委副书记高浣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校长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徐扬。汇报会由石亚军主持。

石亚军首先介绍了我校参会人员并致辞,他表达了对检查组专家一行的欢迎和感谢,并指出,检查组的莅临指导是推动我校工作不断进步的重要机会,为我们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好的经验。

宋家乐介绍了检查组成员,并指出,检查组此行主要目的在于总结学校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并进一步了解执行中的困难,探索下一步可行的工作建议。他表示,检查组将坚持多看、多听、多问,这既是一个检查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会议听取了石亚军《深入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汇报,他指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是学校人力资源配置、物力资源配置和财力资源配置中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部分,它魂系一所大学的气脉和命运。大学的进退、兴衰无不与“三重一大”的科学决策及其决策效果相关,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三重一大”的决策。石亚军说,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大跨越的背景下,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一是机遇与陷阱的关系,二是重点与公平的关系,三是效率与规范的关系,四是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五是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学校必须在二律背反中保持张力,关键是做到两点:一是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坚持创新,为“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铺设现实的轨道和载体,提供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为此,学校必须进一步做好决策权力的配置、理顺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权力的运行机制。

石亚军提出,学校在深入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掌握住了“五大抓手”:第一,健全制度体系,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学校以章程建设为根本,以“三重一大”基本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各项具体配套制度建设为圈层,建立体系完备、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制度体系。第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学校以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为三个阶段,注重实证调研,充分论证,合法性评估,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等五个环节,积极沟通,创新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督办落实。第三,强化风险监督,确保决策的实效性。创新建立“三种机制”,即“主客体合议分行”监督工作机制,“三结合”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机制和“因应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了决策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力地推进了决策的落实。第四,注重责任追究,强化决策的保障性。学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注重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予以责任追究,形成了上下对接、前后相连、左右呼应、环环相扣的责任系统。第五,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性。学校建立了“三网联动”发布平台,畅通了师生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在线实时交流和广泛的意见征求会等“三大交流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了领导班子在学校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学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理顺各种关系,这“五大抓手”为推进“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石亚军总结了在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的四点经验:一是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根本目标;二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保障;三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内容;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依托。同时,他指出,我校在相关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表现为个别二级单位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一定程度的工作不均衡问题,需要学校进一步督促改进。石亚军强调,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我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和效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会上,黄进针对我校“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作了题为《精心规划,锐意改革,全面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汇报。他在汇报中指出,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提供法律职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改革法学教育,需要进行彻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他提出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三个目标:一是使法学教育回归到“职业教育”本位,二是强化通识教育在法律人才培养中具有的基础性价值与决定性作用,三是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

黄进详细解读了“试点项目”对法学教育进行全方位改革与实践的各种措施:第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试点工作机制。学校通过成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保障改革的方向性与措施的科学性;通过理顺体制保障改革措施的高效性,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教学运行的连贯性。第二,设立试点学院统筹学生培养与管理。为保障试点改革工作延续性,学校将法学院确定为“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学院”,对“试点项目”学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第三,明晰各部门在人才培养中职责。“试点项目”实行六年两阶段贯通培养,基础学习阶段与应用学习阶段的培养方案整体设计,教学管理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研究生院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第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创新通识课程体系,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体系,加快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教学助理制和学生导师制,推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制度改革,通过联席会议促进培养机制改革,加大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等。

在此基础上,黄进总结了我校在推进“试点项目”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一是破除体制障碍,全面改革教育模式;二是实施贯通培养,强化专业教育;三是创新专业课程体系,充实和丰满通识课程;四是开创实施实况转播庭审等“同步实践教学”的法大模式;五是创新教学内容、实施“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六是人才培养效果显著,社会认可度高。

黄进指出了“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研究生推免名额严重制约“试点项目”有效实施,“双千计划”的实施细则需要优化,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等。黄进强调,学校将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一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途径;二是充分发挥项目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加大“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的探索力度。

马怀德以《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大学章程建设》为题作了汇报。他首先从启动部署、调查研究、组织实施等方面概述了项目实施总况,他指出,学校高度重视试点项目的实施,注重发挥法大依法治校的特色优势,创新改革方式,以五个子项目为依托推进试点工作。马怀德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成效作了深核刻总结,他重点强调了五点:第一,党委领导是核心,体现在保障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建立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估制度等方面。第二,校长负责是关键,学校注重改进校长办公会议的决策程序,完善现代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强化办学资金的筹措能力,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改革薪酬制度,充分发挥了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第三,教授治学是根本。学校努力克服大学行政化倾向,建立并完善了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围绕章程建设,健全了学术组织制度,完善了校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学术组织产生的民主遴选规则及其工作规则,形成了学术与行政权力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体制机制。第四,民主监督是保障。学校通过发挥职代会教代会作用,实现了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约束,并建立了综合投诉中心,切实保障了教职工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救济权利。第五,社会参与是桥梁。学校通过建立校董会、社会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密切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基金会的建立也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学校事业的发展。

马怀德着重汇报了试点项目五个子项目的开展:一是建立健全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二是完善大学章程建设;三是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校董会制度;五是建立综合投诉中心。同时,他指出了试点项目运行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一方面从宏观层面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涉及到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核心和高等教育办学中的责权利关系,对政策的稳定性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并且改革试点进程中可能存在不可预期的舆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上,五个子项目的实施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马怀德表示,学校下一步将主要开展对各项目组的研究成果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和验收,包括:对各项目组的工作进行终期检查,采用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目组的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成果体系,提交教育部;邀请教育部或其他高校组织专门人员对试点项目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将学校的实施经验提升为能够推广及其他高校的理论和实践模式;以此试点项目为基础,持续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

汇报会结束后,检查组查阅了我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资料,在校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我校“墙幕式多功能视频教室”和校史展,旁听了国际模拟仲裁庭的课程,走访了法学院党委办公室,与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午,检查组专家分为两组,分别出席了“三重一大”座谈会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座谈会。在“三重一大”座谈会上,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从财务管理、资金配置、基础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人事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等方面作了详尽汇报,座谈会还听取了有关学院和教师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宋家乐对我校各部门、各学院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做法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检查组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总结经验,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困难,更好地为学校发展和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服务。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座谈会上,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分别结合本单位工作,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试点项目运行中的经验和困难作了阐述,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教师代表则从教学一线出发,针对两个试点项目提出了许多现实问题,并表达了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希望。杨慧文高度赞扬了我校两个试点项目,他指出,“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出台的五个配套项目,完善了试点项目的体制机制;“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国内高校提供了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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