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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获多家主流媒体高度评价 社会影响持续扩大

来源:研究生通讯社 刘光辉   12-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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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成立的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到今天已走过7个年头。“7”虽被认为是坎坷之年,但这对于正在迅速成长中的法援中心而言,它却是实现跨越与突破之年。

今年12月4日上午,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秦东瑞和法援中心十名志愿者组成的代表小组参加了“怀柔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志愿基地”揭牌仪式;这是法援中心今年拓展出的第6个志愿基地。

法援中心为弱势群体的“四方奔走”,获得了受援群众高度认可;他们在台前幕后的辛勤付出和工作成果,也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网、法治日报和京华日报社会媒体的积极报道。

12月4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中国频道的中国要闻板块,北京新华社发表了“中国法学会启动2011青年普法志愿者系列活动”一文。文中依次对我校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12•4普法活动予以整体介绍。

文章在报道我校时称,“12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联合北京市二分检、海淀区工会、中洲律师事务所、海淀区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活动针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分别确定了普法主题,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方式,将法学知识传送到公众中,进一步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并研究探索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法制日报》在12月7日,以“法大‘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在京举行”为题,在法学院版对普法活动进行了图文报道;它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所著“社会管理创新要依靠法律”,以及江平先生口述的“到罗马法的故乡去”位居同一版面。

我校法援中心之所以能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因为他们迎合了当今社会的需求。法援中心发展到今日,与法援成员的点滴付出有无法割裂的关系,是他们用双手逐步充实着这个平台。

2011年09月05日 ,《京华时报》第 C03 版半个版面都用于了对法援中心主任杨文明的报道。文章以“杨文明 志愿者的志愿者”为题,从“农民工小学义务支教”、“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写到“服务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支教大别山区职高”、“毕业后返校协助学校训练同学”,并最终落脚于法援中心;杨文明从“志愿者”走到了“志愿者的志愿者”,法援中心则“经过杨文明和团队的努力,志愿服务基地由3个扩展到6个,代理案件结案数量由全年1个到暑假16个,帮助120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说及团队,不得不提及法援中心的副主任刘白宇。《京华时报》以“刘白宇 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志愿者”为题,在10月31日的C03用半个版面对他作了深入的报道。文章述及大学时代的刘白宇,“曾经每周至少两天去农民工子弟小学支教”,“也经常到敬老院做义工,去太阳村帮助服刑子女的孩子,在学校宣讲环保知识。”今日的他,“排众议援助伤残农民工”,用“二十天的奔波和协调”为无助的农民工“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他对志愿工作的辛勤付出也收获了“丰富的回报”,“在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刘白宇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的时间达到了200个小时以上,累计接待当事人300余人次,代理案件也达到了33件,受援助人群达到100多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

他们二人仅是法援中心众多法律志愿服务者的优秀代表,也仅是中国千千万万热心法律服务人员的缩影。在法援中心,几乎每天都有慕名而来的弱势群众到此来寻求帮助。面对着墙上也在不断增加的锦旗和背后承载着的重托,志愿者们“随时准备着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服务。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光荣。”

他们说,“我们满怀信心,不仅是因为相信自己的能力,更是因为这个社会需要法律援助志愿者。”(文中图片来自各网络媒体)

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记我校学生12•4普法宣传活动

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多项普法活动 法律服务惠及北京多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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