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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组织学生参加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

来源:校团委   11-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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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员在香港廉政公署合影

法律论坛(后排右四为我校葛汶婷同学)

与在澳校友合影

交流团一行与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女士合影

11月6日至11日,由中国法学会、团中央主办的“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在香港、澳门地区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北京、上海7所高校法律院系35名师生组成交流团,团长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担任,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担任副团长,江苏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新疆政法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王珍宝随行参与。我校法律硕士学院邸维蛟带领研究生会干部王长春、魏小项、石明,本科生葛汶婷一行五人全程参与了此次法律交流活动。

交流团于11月6日下午抵达香港,7日先后参观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律政司和香港大学法学院,8日参观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并旁听审讯,还参观了西区警署。

8日晚乘船转至澳门,9日先后参观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终审法院、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并于当晚参加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主办的欢迎晚宴,我校成员在晚宴上表演节目并与在澳校友共叙法大情谊。

10日上午,交流团再次赴澳门大学参加“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论坛”,我校葛汶亭同学就“法律人的职业选择”做了主题发言,受到点评嘉宾和中国法学会李清林副会长的高度评价。下午,交流团参观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交流团也得到了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女士的亲切接见。

交流团一行还参观了澳门大三巴牌坊、妈祖庙等人文景观。

交流团与11日晚返回北京,我校交流团成员王长春谈及此行的感受时讲到“港澳短暂的几天,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一国两制”背景下不同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真切的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生存环境。这次法律交流之行更让我看到了境外不同法系的审判方式和办案模式的差异”。魏小项也表示“思考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段人生旅途中的小插曲,在自己的内心,即使不会产生蝴蝶效应似的波澜,亦会迎来一缕新的阳光,回味无穷”。葛汶婷同学感慨道“我希望也只能希望自己可以读更多的书,走更多的路,每一天都会使更好的自己,以此来实现更长远的理想,完成自己的使命”。

在交流活动中,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成员遵守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合作,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展现了法大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法学气质。本次交流活动紧密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的主题,在两岸三地的交流学习、参观考察过程中,直面“一国两制”、改革开放以来港澳地区的新变化,树立起强大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帮助法律学子重树法律职业理想,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深化交流合作,内地与港澳地区名牌院系之间加深了解,结下了深厚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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