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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汇报会第二次会议

来源:文/通讯员 刘行 实习通讯员 卢健 图/摄影工作室 于华   10-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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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和北京市教育工委要求,2011年10月11日,我校召开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汇报会。党委书记石亚军,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部分纪委委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主持。

会上,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刘大炜、后勤工作办主任项云、资产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法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韩文生、图书馆党总支书记何征、现代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永宁,分别从学习宣传教育、狠抓制度执行、强化监督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汇报了本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自查自纠情况。

在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石亚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我校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他表示,从今天的汇报情况来看,学校各部门自去年以来,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符合本部门实际、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了广泛的尊重。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业务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为一体,确实把党建工作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之中,取得了实效。各部门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又有不同的做法,体现了各自的特点,积累了新的经验,这些好做法、新经验有其借鉴的价值,应该在全校范围内推广。校纪委要深入实际,帮助今天汇报的单位,继续总结经验,并向全校推广,促进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在谈到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时,石亚军指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到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这在历史上实属鲜见。联系到高校的实际,目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贪污受贿、经济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数额越来越大,触目惊心。用什么方法解决高校的腐败问题?当然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该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不可缺少的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的环境中,权力运行同经济的发展往往融合在一起,在此情况下,权力的运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大,这就像一部机器的运行同样面临的风险的道理是一样。各单位因实际情况不同,所以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防控权力运行中出现的风险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依靠群众建立健全制度,以科学完善的制度防控滥用权力、权力失控以及权钱交易等风险。

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石亚军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是要落实对工作人员教育警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抓好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教职员工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二是要承担起制度建设的责任。完善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预防工作的失误和行为的失范,堵塞漏洞;三是要承担起监督督促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履行监督之职,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遵法守纪和履职的情况,注意查看本单位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要等苗头性问题蔓延成普遍的问题再去治理,要有防微杜渐的意识和实际行动。

在谈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石亚军要求纪委加强研究,积极创新,建立因应性防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变化、高校出现的新情况、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查清腐败出现的环节、部位和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有效性的防控方案,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机会和土壤。要加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对决策权、执行权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能合法正确的行使。

他强调指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凡是在行使权力、关注个人利益时胆子要小一些,履行职责存在风险时压力大一些,在布控关口时要严一些。

胡明最后要求各部门会后要认真思考,领会石书记的讲话内涵,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强化监督特别是群众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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