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8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又迎来了2016名年轻的法大人。上午,学校举行了2011级学生“彩虹助学金”发放仪式,向第一批家庭经济特别困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践行学校“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目标。校长黄进、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冯世勇,以及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21名2011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代表参加仪式,会议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卢少华主持。
会上,卢少华介绍,学校自2006年起,每年拨专款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截止2010年,共发放彩虹助学金近32万元,300多名学生受益。而在2011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当中,将有80名学生获得该项助学金。
随后,黄进、冯世勇向参加仪式的21名学生代表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彩虹助学金”。获得助学金的2011级4名学生代表在发言中介绍了各自家庭的生活境况和艰苦求学的经历,同时,表达了个人对学校的资助和社会的关爱的感激之情。他们表示,这笔及时的“彩虹助学金”不仅在经济上缓解了刚刚入学的生活困境,更是一种精神鼓舞,一定会加倍努力学习,珍惜、把握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自强不息、勤奋上进,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馈社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大人。
黄进在听了4名学生代表的发言后很受感动,他首先对2011级新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表示由衷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同时,也为学校又迎来了一批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法大人”而感到欣慰!他在发言中指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教育每一名考入法大的优秀青年成为合格的法大人,成为“治国理政之才”、“兴业创业之才”、“治学育人之才”,他还阐述了学校“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管理理念。
最后,黄进要求每一名2011级的新同学要立志成才,他向同学们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同学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他说,经济上的困难是暂时的,相信同学们有决心、有耐心、有信心克服困难,中国政法大学也承诺“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他希望同学们不断提升自己的品德、学识、能力、素质、智慧,成为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青年。二是希望同学们学会感恩,增强社会责任感。今年,北京昌平中小企业信用促进协会在我校设立“融信大学生彩虹助学金”,不仅体现了他们的助学善举,更体现了他们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当同学们自己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帮我们渡过难关,我们要将这样的恩情牢记在心,将社会的关怀内化为心中奋进的动力,将来学有所成、回馈社会,要做一名对国家、社会、人民有高度责任感的人。他形象的比喻道,同学们要具有甘当社会“烛光”的奉献心态,要有“照一隅”的精神,尽到自己的本份和义务。未来的同学们可以是阳光、月光、星光,但也可以是烛光。哪怕是微微烛火也要发出自己应有的光芒,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据悉,北京昌平中小企业信用促进协会设立的“融信大学生彩虹助学金”将于近日发放。
背景阅读:
背景材料之一:
彩虹助学金
学校自2006年起,每年拨专款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截止2010年,共发放彩虹助学金近32万元,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300多名学生受益。
此外,2011年,北京昌平中小企业信用促进协会捐赠5万元,在我校设立“融信大学生彩虹助学金”, 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
背景材料之二:
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学校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006年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为辅的助学工作体系,实现了“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助学工作目标。
一 、绿色通道
为确保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从2006年开始,学校把“绿色通道”延伸到学子的家乡,提前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汇去来京路费,以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2011年,学校通过邮政汇款方式,给16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邮寄了3000元来京路费。
二、彩虹助学金
学校自2006年起,每年拨专款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截止2010年,共发放彩虹助学金近32万元,300多名学生受益。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新生到校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需要提前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2.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的贷款申请书(要求手写)。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4.家庭户口本的复印件(包括户口本主页以及父母户口卡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使用A4纸,不是A4纸的,应粘贴在A4纸上。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两类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只能获得一种,不可同时获得。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我校国家助学金共分为3档,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五、社会奖助学金
为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渠道,学校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多方筹措社会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英才奖学金”、泰华集团助学金、融信助学金、大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洪范广柱律师事务所助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曦明助学金、新华都奖学金等10余项奖助学金。
六、困难补助
学校定时发放定期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期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节日补助;同时,对学生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遇到自然灾害,或学生本人遭遇重大疾病及出现其他特殊经济困难的,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七、勤工助学
学校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初步形成了以校内固定岗位为重点,以公益家教和教授助手为特色的勤工助学岗位体系。目前,勤工助学岗位总数达1000余个,极大地满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求。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险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缓解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学校出资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2009年3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代偿或贷款代偿,但二者只可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者实际贷款低于6000元,按实际金额代偿。
此外,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源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2009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十、思想教育
在完成“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助学工作目标的同时,学校也确定了“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自立、自尊、自信、自强的信念”的工作理念,积极为受助学生的健康成才搭建平台,坚持将经济资助和锻造学生思想品德、提高实践能力结合起来,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其综合素质,促使其健康成才。目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托自强社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两个学生社团,为学生自强成才提供平台,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方位的提高。
每年6月份的中国政法大学“自强之星”暨“感动法大”人物颁奖典礼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现自强自立不屈不挠精神的盛典,目前,我校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对于学生树立正确荣辱观,建立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校园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学校还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能力拓展训练,增强学生的交流、应变、创新能力以及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58909121;5890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