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晚,由校团委与司法部法律杂志社共同主办、校研究生会承办、北京法政集团和法律出版社协办的“法治中国”系列论坛第七场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孙东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心理学博士、刑法学犯罪心理学方向博士生导师、心理学实验室主任杨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卫生法研究中心教授、《证据科学》编辑部主任刘鑫出席本次论坛。嘉宾围绕“追求阳光心态”的主题,结合药家鑫案”等热门案例探讨一些大学生的犯罪心理问题,鼓励研究生追求阳光的心态。
孙东东教授首先作主题发言。他强调,当前大学生跳楼事件过热是媒体炒作的结果。目前我国每年大约30万人跳楼,大学生约为100例,所占的比率很小,但是拥有阳光的心态对大学生很重要。
孙东东教授讨论了心理健康的主要内容:第一是“智力良好”,他认为当前的学生应当具备“发现问题 、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四个能力。在学习中,首先要培养社科精神,重视科学知识的学习,不断质疑;同时要培养人文精神,增加社会关怀。当代的研究生除了以上四个能力之外,还应具备“提出问题”的能力。第二是“良好的情感沟通交流能力”,要善于通过沟通交流来调控自己的情感。第三是“良好的心理品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低标准,严要求”,自己的标准不要定的太高,以自己的能力为限;二是“要坚强”;三是“要自觉”,坚强和自觉与人的兴趣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重视兴趣的培养;四是“果断性”;五是“自治性”,要不断增加自己的社会阅历。第四是“要有广泛、稳定的人际交流圈”。人际关系包含横向的人际关系和纵向的人际关系,横向的人际关系是主要的,但是纵向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尤其是要多向社会底层的人学习,法科的学生尤其要重视纵向的人际关系,关注社会底层。第五是要有健全的人格,健全的人格是心理健康的重要表现。第六是要能动的适应和改造现实环境,在适应的基础上改造。成功人士首先是适应当时的环境,并有效的利用环境。第七是要有与年龄相适应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的水平与年龄的发展相适应才是健康的。
杨波教授分析了药家鑫案,他认为药家鑫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年龄与心理素质不适应,害怕承担责任,喜欢逃避,这与其作为大学生应有的的心理状况不符,因此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他从正面解读了“阳光心态”的含义:幸福是主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感,但是心理学家也研究了导致幸福感的因素,而健全人格、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健全的人格首先在于“自我”认知,主观的我和客观的我的结合,在客观的“我”的基础上尊重自己,有良好的自我评价,同时还要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二是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尤其是要有朋友;三是要有“积极健康、稳定”的情绪,好的情绪会感染别人,不稳定、不健康的情绪容易导致心理疾病;四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心智,形成自己的心理认同。目前学生的智力水平在提高,但是道德水平在下降;五是要有“开放的心灵、开放的自我”,尤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做一个幸福的进取者。
刘鑫教授认为,我校学生在“智”的方面存在客观的不足:由于我校是以法科为主要学科的学校,其他学科相对薄弱,学生可选的科目存在结构性限制,选课时视野也不够开阔,这就导致了学生知识面的狭窄。而法学作为一门社会学科,需要广泛的知识背景,这就需要我们有开放的心态,涉猎各个方面的知识。
在提问环节,孙东东教授针对同学们比较关心的大学生考公务员热、大学生自我心理构建和社会对于大学生心理的不良影响等问题,提出当代大学生要不断追求自身的幸福,以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用自己的行动创造自己的幸福;同时要正确面对社会的不良影响,“阳光并不代表没有乌云”,关键是大学生自己要有对于社会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