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给我校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经济负担,日前,学校出资近8万元为他们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险),保险费用标准为50元/人/年,保险期限为4年,自2010年12月14日零时开始起算(本人出资缴纳保险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保险期限自2010年9月10日零时开始起算)。
据统计,2010—2011学年度,我校共有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78人。已交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已按照其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予以退还。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保险已成为我校的一种重要的资助措施,并将在学生资助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学校已为所有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