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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展示·档案里的法大记忆】之四:暂栖沙滩红楼

来源:档案馆   9-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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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从沙滩红楼到蓟门桥边小月河畔,再至军都山下,中国政法大学已经走过了58年的风雨历程。为了追忆法大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与辉煌,缅怀一代代法大人不懈的追求与奋进,校档案馆联合法大新闻网,在本网推出专栏《馆藏展示•档案里的法大记忆》,陆续刊载系列文章,揭秘我校历史上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重现一个个弥足珍贵的历史瞬间。

“馆藏展示•档案里的法大记忆”之四

暂栖沙滩红楼

坐落在美术馆后街的沙滩红楼,孕育了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以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闻名于世。但提及它与北京政法学院的渊源,就鲜为人知了。

建国初期,为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整顿与加强综合大学,发展专门学院,政务院于1952年制定全国高等学校调整设置方案。北京政法学院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建校初始,学院暂无栖息之地。1952年9月16日,教育部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暂将院址定于原北京大学旧址——沙滩,并预备第二年在北京西郊新建校舍。同年9月27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就此报请国务院并得以批准。

当时,北京政法学院与北京大学、财经学院三校共用沙滩校区。学院设有行政部门负责协商北大原有财产的分配,同时进行宿舍、教室、家具、文具等方面的规划。根据协商,归属北京政法学院专用的,是沙滩校区西校门起往东,经过电钟一直到东墙,广场内电钟以北的狭小区域,以及灰楼、活动楼、新灰楼、北楼。其它如广场、浴室、校医室、合作社、体育部等均为三校合用。

学院对接收的教员宿舍、学生宿舍进行了粉刷修缮,安装了灰楼锅炉等生活设施,分配了教室和桌椅,在“教学设备不全,物资匮乏,尤其是师资短缺”的艰苦条件下,北京政法学院的首批学员于11月13日正式上课了。

教育部关于北京政法学院校址的报告

北京政法学院分得部分校舍与家具目录

北京政法学院与北大在沙滩红楼的地界分割红线图

建校初期北京政法学院学生使用过的扶手椅

1954年1月,学院路新校舍全部竣工。根据高教部的指示,2月,北京政法学院全体师生结束了在沙滩一年零三个月的学习生活,搬迁至新校区。

(本专栏文字与图片为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提供,任何组织与个人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侵权责任。)


栏目策划:王立勇 王改娇

撰稿:李克非

图片:靳向丽

资料整理:孙学英 钱秀萍

编辑 蔡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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