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第7次党委常委会议在昌平校区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石亚军主持,党委常委黄进、马抗美、冯世勇、朱勇、张桂琳、马怀德、高浣月、胡明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主任王立勇、组织部部长王立艳、纪委委员范分社、党代会代表王敬川列席会议。
一、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就教育部等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
党委书记石亚军首先传达了教育部等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
结合三委部会议精神,针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抓教育。反腐倡廉工作要警钟长鸣,要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使师生参与更广泛,影响更深远,效果更持久。5月底至6月初,学校要举办一次全校性反腐倡廉工作警示报告,将所有的处级岗位以及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科级岗位纳入警示教育范围。二是实施专项治理。要积极作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出来,及早解决。重点抓好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以及“211”经费使用管理等项目的治理。三是抓制度建设。要完善优化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进行制度清理,使制度切实有效、管用,成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典范;要出台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评价实施办法,吸纳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及社会学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学校各项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及正当性进行决策前审查,并对制度执行进行监督,以堵塞制度漏洞、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要加强创新,探索建立“三结合”群众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工作机制,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全程参与学校工程建设监督,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进行思想和行为设防。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学校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科研等关键岗位容易或可能存在腐败点、风险区的识别系统,相关人员人手一册,保持高度警惕;要实行项目实施的警示谈话制度,对承担重大项目的主要部门进行经常警示谈话;要建立项目实施述廉通报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廉洁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以确保万无一失。
二、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安稳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提交的《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批准了《关于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四、会议通报了北京市“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