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2009年11月27日下午,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区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金英杰捐款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为地方执行少数民族政策情况献计献策,获得本届海淀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上一条:金英杰副教授继任北京市民族联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下一条:法国前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先生会见我校岳礼玲教授
【关闭】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