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给我校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二学位和双学士)及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带来的经济负担,日前,学校出资8万元为他们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险),保险费用标准为50元/人/年,保险期限为4年(二学位和双学士的学生分别为2年、1年),自2010年1月15日零时开始起算。
据统计,2009—2010学年度,我校共有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二学位和双学士)及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408人。已交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其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予以退还。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保险已成为我校的一种新的资助措施,并将在学生资助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学校已为所有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购买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