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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昌平区教委签署合作协议 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项目正式启动

来源:文/孙迪 图/摄影工作室 卢云开   1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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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暨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项目启动仪式举行

12月1日上午,深入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暨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在昌平区前锋学校举行,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处长王大泉,昌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建新,我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冯世勇出席仪式,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和昌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我校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助理、教育法研究中心王敬波教授,团委书记王明宇、副书记郑真江一同参加了活动。

我校和昌平区教委签订《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合作协议书》

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项目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充分发挥法科院校的人才优势,搭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探索教育系统法律志愿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仪式上,我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冯世勇和昌平区教委主任李永生共同签订了《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合作协议书》,我校将选拔20名法律专业优秀大学生志愿者,担任法律助理,对接昌平区20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知识普及等相关工作。

向我校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授旗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唐立军在讲话中表示,希望中国政法大学与昌平区教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把项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依法治校和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验做法,推动此项目在其它高校和区县实施。他宣布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项目的正式启动,并向我校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授旗。

与会领导向我校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者颁发聘书

随后,与会领导向我校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者颁发了聘书。刘跃峰同学代表全体志愿者向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搭建的实践平台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报效社会,磨炼自我,不辱校训,服务昌平,做一名优秀的法律志愿者。

会上,冯世勇在讲话中提到,法大学子一直以国家发展为己任,校园内围绕法治主题的活动层出不穷,逐渐形成了以普法宣传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日和12.4普法宣传日,以法律服务为核心的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诊所式教育课,以法律研究为重点的“学术十星”和“学术新人”论文竞赛,以思辨精神为导向的辩论赛、模拟法庭比赛和准律师大赛;我校学子传承“人民送我学法律,我学法律为人民”的精神,致力于法制宣传,投身于法律服务,在校外依托社会实践、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多种途径将自身学习的法律知识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他强调,我校将发挥学科优势,不辱使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协议书中的各项任务,努力将该项目做成服务品牌;法学教育离不开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发展就是服务自身成长,他希望我校学生能够积极参与中小学校的制度建设、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他表示,学校将积极关注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完善服务队的各项建设,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充足有效的保障。

启动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仪式结束后,我校部分师生还参加了深入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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