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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之七:学科专业

来源:新闻中心   10-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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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9年是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批准复办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秋,学校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那个秋天,物质条件还极其匮乏的校园迎来了复办后英姿勃发的第一批学子。

2009年9月,迎新的气氛还萦绕在校园中,新一届学子又将在这个校园里追逐他们的理想和未来。

1979-2009,这是一段让法大人难以忘怀的峥嵘岁月,也是值得法大人去好好回望的三十年。这三十年,法大恢复重建,历经坎坷,同时也在众多法大人锐意进取、努力奋斗中获得快速发展,全新跨越。

为了让更多的法大师生了解并且回望学校三十年来走过的历程,本网特推出《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栏目,即日起陆续刊载1979年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以来的岁月点滴。

让我们共同回望……

学 科 专 业

学校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肩负着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杰出人才的崇高使命,始终按照如何有利于完成这一使命来构建自己的专业结构和学科设置。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学校相继进行了多次专业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学校于1985年进行了第一次专业调整,从法学专业分立出经济法专业,增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恢复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89年,从经济法专业分立出国际经济法专业,新增设了行政管理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以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政治学与行政学和行政管理为关联的专业结构体系。进入90年代后,为更好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三通型”人才,学校在1994年、1995年又相继增设英语专业和企业管理(后改造为工商管理)专业。90年代末,为了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提出的“淡化专业界限、加强专业融通”,培养市场经济需要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学校取消了经济法专业与国际经济法专业,增设了社会工作和侦查学两个新专业。

1983年4月,北京政法学院在向中国政法大学过渡过程中,教改小组成立并组织多场教改讨论会,提出了有关学校发展的具体意见,如专业设置等等。

1984年10月,我校教学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初步决定设立一部三系:一部是基础部,三系分别是法律系,下设刑法、民法专业;经济法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政治学系,下设政治学专业。学校设系、分专业是教学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

1985年我校进行了第一次专业调整,从法学专业分立出经济法专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对“懂外语、懂法律、懂经济”的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量增大,1989年国际经济法系成立。

1994年9月8日,外语系成立。

1999年12月28日,政治与管理学院成立。

本专栏全部资料由党委宣传部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提供,更多完整内容请关注即将举办的《法大恢复招生三十年回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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