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社会学院实行新生辅导员助理制度

来源:王甲同   9-7   阅读:
T AAA

为了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实践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社会学院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积极探索,在迎新工作中实行新生辅导员助理制度,让高年级的学生通过实际参与迎新的具体工作,实现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由于新生入学之初不熟悉大学校园环境,不了解大学的学习模式,不清楚学校的规章制度,最初的生活、学习阶段难免会产生很多的“盲点”,不利于他们尽快完成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转变,有碍于大学生自身的发展。又由于新生辅导员人数教少,迎新工作较多,任务较重,精力有限,无法在短时间内帮助每一个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针对此种情况,社会学院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创立了新生辅导员助理制度,通过聘任高年级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实现对新生入学“一对一”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开学之初,社会学院在大二学生干部中开展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工作。经过报名、面试等程序,分团委在众多报名同学中选出成绩优秀、热情大方、乐于奉献、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担任每一个新生宿舍的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助理的职能有:(一)帮助新生报到注册;(二)帮助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三)帮助新生全面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四)了解新生的思想动态。为了使辅导员助理更好发挥作用,分团委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培训,让他们熟知学校的奖学金、学籍管理、奖励惩罚、评优入党等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如何对新生进行服务和帮助。每个新生宿舍的辅导员助理还要在开学后二周内,与负责宿舍的每一个新生进行一次谈心,了解新生的思想动态和具体状况,并记录在册。

三年的实践表明,辅导员助理在新生入学阶段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新生在辅导员助理的帮助下,不但以最短的时间熟悉了大学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了中学生向大学生的转变,而且让新生在入学之初体会到家的温暖,有利于集体荣誉感的培养。另一方面,高年级的学生通过帮助新生,加深了对学校、学院各项制度的了解,学会了换位思考,增强了主体意识,提高交际能力和综合素质。另外,辅导员助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各年级之间实现更多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全院的凝聚力。

关闭

| 图片新闻 |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