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的修订受到了我校同学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了解到,推免办法修订稿已经正式公布。为了使广大同学对新办法的精神和有关修订情况有更为详细的了解,记者对教务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好。请问为什么要对现行推免办法进行修订?
答:我校每年的推免工作均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通知精神进行的。近几年,教育部每年的文件通知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2006年,为强化推免工作的导向作用,学校出台138号文件,其主要精神是以成绩为主要标准进行选拔。之所以没有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评,主要是因为“特殊研究专长”等要求刚刚作为推免选拔条件提出,而此前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尚未形成风气,相关成果寥寥无几,培育更多的成果尚待时日。
2007年,教育部在推免通知中首次提出,要“避免单纯以成绩为标准选拔推免生”,继而在2008年的通知中又进一步强调,要把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并明确指出“各高等学校要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的做法,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优先推荐”。为了贯彻这一精神,学校在2007年起增设“特殊研究专长”推免,名额为10名,2008年增加到20名。同时,学校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通过年度推免工作通知,对办法中存在问题或与有关精神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加强特殊研究专长推免生的答辩工作、按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名而不再要求90分以上课程比例、法学专业进行统一排名推荐等。
经过3年多的引导和稳步推进,应该说,学习成绩优异和学术研究专长已经成为推免研究生的两个重要标杆。与此同时,2006推免办法经过三年多的实施,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集中体现在:1、缺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量机制;2、“特殊研究专长”考评机制存在缺陷,不仅对学习成绩缺乏相应的要求,而且对可能存在的学术成果作弊问题也缺乏有效的检验、制约机制。
基于以上原因,加之近年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一些新的精神和要求,需要在我校的办法中加以吸收和体现,学校决定对推免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记者:改革的目标和依据是什么?
答:改革的目标,一是免试推荐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保证选拔质量;二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指示精神。改革的依据主要为《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0号)。
法学专业的成绩之所以实行四个法学院统一排名,是因为我校法学专业执行的是同一个教学计划,应该执行统一的选拔标准。
改变以总成绩排名的方式,不再计算优良率,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避免误导学生只注重必修课程的优良率而不注重整体的平衡,消除部分学生向任课教师索要优秀成绩的“89分现象”;二是考虑到我校本科交流生日渐增多、在外校所修必修课程与校内课程门数存在差异等问题。
对推免生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各高等学校要把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各高等学校要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的做法,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优先推荐”,同时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记者:这次修订变化较大的在哪几方面?
答:变化较大的首先是推免生的考评办法。对推免生的考评,由原来单纯考量学习成绩或学术实践成果,改为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即综合考察学业成绩和学术研究专长(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具体做法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占80%;科研和实践能力占20%。为了便于把握和执行,我们将占20% 的“科研和实践能力”所要考量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罗列,并确定了期刊认定标准和制订了实践成果认定目录,并对每类成果的评定分值作了规定。其次,学校对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做出了较大的鼓励,并对期刊和实践成果的复核,以及论文的答辩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有关详细内容请同学们认真研读新办法,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记者: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同学们关注最多的是哪些问题?
答:推免名额是同学们关注较多的问题之一。同学们由于对教育部的政策缺乏了解,以为推免只是学校自己的事情,学校想推多少就推多少,其实不然。教育部14号文件对高校推免名额的确定原则有明确规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而且这个名额是精确到个位,随教育部推免通知一并下发的,每年如此。当然,今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研究生扩招了,推免比例是否会相应加大,还要看届时教育部的正式通知。
记者:新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答:新的推免办法公布以后,将于2010年9月开始实施,即从2007级学生开始适用。也就是说,06级同学不适用新的办法,仍按2008年的推免办法进行,选拔。新办法实施后将维持较长的时间不变。
记者:对于推免办法中的一些焦点问题,同学们意见在决策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学校非常重视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所以在征求同学们意见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进行:一是由校团委组织的学生代表;二是面向全校学生;三是由各个学院组织的学生座谈会所搜集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关注度较高、同时分歧较大的问题,是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很多同学在讨论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学校都在修订中加以吸收,比如原来对专业课优秀率条件过高、对必修课优秀率要求不合理、对特殊研究专长推免生的成绩没有相应地限制,以及在具体操作方面如“学术十星”的计分过低、创新实验项目计分不尽合理等等,学校都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做了相应调整。
可以理解的是,同学们在发表意见时,或多或少都是带着个人利益倾向或诉求,都希望推免政策能够惠及自己,这本无可厚非,我们非常理解同学们的心情。相当一部分2006级同学希望学校推免办法沿用过去做法,即按成绩保研和特殊研究专长两条线分别进行。当然,他们中大多数并不讳言自己大三是学生,已经按学习成绩或学术保研的方向去努力了,新法导致的变数可能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学校也充分注意到了他们的意见,并将新办法实施的时间推迟了一年。
记者:这次修订过程中,教务处都向哪些人或单位征求了意见?反响如何?
答:推免工作首先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从去年11月开始启动修订工作开始,教务处就向不断前来咨询的同学们征询意见,同学们在得到答复的同时,也纷纷向教务处表达了各自的疑问、意见或建议。今年3月,修订稿初步完成,在小范围先征求学生代表意见后,3月中旬,教务处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同学们对办法的关心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这令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大体情况是这样:截至3月底,我们共收到的电子邮件约130封,先后接听、答复咨询电话上百个,其中甚至还有一些学生家长的来信、来电,此外,在法大BBS上,对推免的讨论也一度成为热点。在这里,我们想对所有来信、来电的同学及同学家长表示深深的谢意。
在吸收同学们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我们又将办法提交推免相关的学校职能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他们都非常重视,并对办法的修订提出了各自建设性的意见。在此一并对他们的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