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工作的管理规定》(京发[1996]21号)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委员会、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08]15号)精神,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于2008年4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有关评选工作,共收到申报成果700余项。经过系统初评、学科评选小组评选、评奖委员会审定、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共有208项优秀成果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受到了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的表彰。
其中,我校樊崇义的《侦查讯问程序改革实证研究: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试验》、王灿发的《生物安全国际法导论》等2项成果荣获一等奖;张生的《清末民事习惯调查与的编纂》、冯晓青的《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霍政欣的《不当得利的国际私法问题》、卞建林的《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探索》、马怀德的《行政程序立法研究:草案建议稿及理由说明书》、张中的《刑事诉讼关系的社会学分析》等6项成果荣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