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两阶段培养,法律“职业性特征”指向,“法律硕士”学位,这些名词的累积,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日前,记者从我校学生处获悉,2008年我校将首次招收“法学实验班”,我校法学教育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也将随即展开,50名来自10个省市参加2008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将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亲历者。
法学教育的改革,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热议的话题。打开网络,在搜索栏中键入法学教育改革,可以看到关于这个关键词的网页已经有上十多万篇之多,其中仍旧不乏专业学者的宏篇巨著。可就高校实际可行的、可操作的培养方案来讲,本次我校提出的法学教育改革方案仍旧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我校法学教育模式改革方案是在借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高校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法学教育慎重思考、问诊号脉的成果。总结各主要国家法学教育的共性,科学知识和人文素养的培养不再是作为职业教育的法学教育的核心,对于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大学专业学习,以及承担职业培训和指导的法律事务部门实习,成为了法学教育的重中之重。面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教育机构复杂多层次、学生质量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和职业技能训练的严重忽视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产生了负面影响。重新定位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改革当前法学教育模式,变职业性为主的法学教育,改法学专业教育为法学职业教育刻不容缓。
我校历来重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在继实行学分制和课程体系改革之后,实践教学的大力推行即是着重针对培养法学专业人才职业技能的教学改革措施之一。此次实验班的培养模式,也重在体现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征。实验班培养将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应用学习阶段。作为人文和科学素养的培养课程将主要集中于第一学年并将贯穿于基础学习阶段,二至四学年为专业基础学习阶段,实务部门长达一年左右的固定实行基地实习和集中学术方向专业重点学习将成为五、六学年应用学习阶段的主要内容。这期间,所有实验班同学还将在应用学习阶段参加司法考试,一对一的全程导师制度也成为实验班的亮点。
类似于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医院实习一样,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同样必不可少。凸现法律实务界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是这次改革方案的又一重点,固定实行基地实习作为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方案制定专家的一致认同。根据方案设计,法学实务界将作为法学教育机构的组成部分,立足于增强现有培养模式中缺乏的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训练,承担职业技能训练及指导实习的任务。
“法学实验班”全新的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道德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在奠定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的同时,将强化知识的应用和职业技能训练。学生毕业后将成为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更加适应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深化的需要和法治国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