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一年春迎夏,喜得三两客入家;法治天下传家宝,青春法大更貌佳。
2008年5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大学子共度“五•四青年节”,并带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青年法律学生的殷切期望。我有幸参加了总理在图书馆与同学们的座谈,感触颇深、获益匪浅。
温总理参与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制定,也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者。言及法治,总理有着独到和深刻的见解,他关于法治和法学教育的字字句句都深深地触动着我们的内心,激发了大家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热情和责任感。
我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环境法研究机构,参与了我国大部分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并在促进环境法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在中心的学习和工作,我这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深知虽然我国环境法已取得快速发展,但是环境法治工作仍举步维艰,环境保护事业尚任重道远。环境法学子该如何践行总理的谆谆教诲,为依法治国贡献自身的力量呢?我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请求总理给我校的环境法学子提出期望和寄语。
温总理指出,我国正处在发展时期,要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在环境问题上必须加强立法,但是目前环境立法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要求。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依靠法治。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事业,并且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标志。立法要做到公,执法要做到平,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总理随后还指出,对于一个学法的人,最重要的是要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高度的责任感,有一颗公正的心,要爱国家、爱人民,学以致用,为国为民。
听完温总理的这一番谈话,我不禁心潮澎湃。总理所言不仅是对我们环境法学子的期望,其中所包含的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之心和对国家人民的关爱之情也正是他毕生所践行的准则啊!作为学法之人,如果没有公平正义之心,没有对国家、人民的热爱之情,那么所习所得就将仅仅沦为一种谋生的技能,甚至有可能违背法律人的准则,背离国家和人民的期望,损害社会的利益。我将总理的这一席教诲概括为这么一句话,立法须公须为民,治学以用以正心。我想,这也将成为我,以及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同学们毕生难忘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