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校长徐显明、副校长张保生到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调研,详细了解中心2006年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计划。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科研处、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中心主任席涛就2006年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中心在2006年取得了较大成绩,发展势头良好。中心推出了众多研究成果,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组织了多次学术讲座,国际学术交流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席涛表示,中心目前在师资力量、办公条件和经费等方面还面临一定困难,但全体研究人员会继续努力工作,争取在2007年取得更大的成绩。
听完汇报后,张保生副校长提出,希望中心能在稳定成绩的同时,突出“新兴交叉学科”的亮点,大力向校外发展,充分利用好社会上的各种资源。
最后,徐显明校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中心取得的成绩,要求对中心的工作给予适度宣传,增加各部门和单位对中心的了解。徐显明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的定位,强调中心属于在编科研机构,学校要完全按照在编科研机构的模式对中心进行管理。
徐显明指出,法与经济学属于新兴和交叉学科,是学校发展的重点。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使之成为国家法与经济学的研究中心,并进而成为世界法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在发展过程中,要形成合力,避免研究方向过于分散。要为社会提供有实际意义的服务,要善于利用外部资源。
徐显明最后表示,学校将向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心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由张保生副校长牵头,争取将中心建设成为教育部的科研基地和文科实验室。增加2个师资编制,并尽快解决办公经费和办公空间问题。
相关介绍:法与经济学,又称“法经济学”,发端于美国,在我国尚属于新兴学科。它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学说,涉及法律价值等法学理论问题以及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几乎所有的部门法领域。2004年,我校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在校长徐显明的支持下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我国第一所法与经济学研究机构。其宗旨在于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和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法与经济学在我国的发展,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公共政策产生积极且重要的影响。中心现有席涛、李曙光(兼职)、刘纪鹏、胡继晔、张卿和徐光东六位研究员,其中五位具有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