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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央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在京举行——徐显明校长应邀作和谐社会与法治专题报告

来源:文/沈彪 图/中国法学会 崔秀娟   11-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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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法学会和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央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校校长徐显明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和谐社会与法治”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冀平主持。来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解放军四总部、北京市委等部门和单位的约3000人听取了报告。我校20名教师代表和正在参加我校先锋团校的180名学员也一同聆听了报告。

徐显明以“和谐社会与法治”为主题,从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这一理念的形成背景,什么是法治,法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要求五个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报告中,徐显明成竹在胸,出口成章,进行了完全脱稿的精彩演讲,再次展现了其惊人的记忆力。报告中,徐显明逻辑严谨,条理分明,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时间把握精准,赢得了现场听众的热烈掌声。

徐显明说,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徐显明说,和谐社会理念的形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升华,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徐显明说,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制度载体,以人民权利的充分实现为指导,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既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也注意吸收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

徐显明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法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佳途径,法治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社会主义诚信资源,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走向和谐。

徐显明说,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树立法制的极大权威,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徐显明还提出,要尝试中国司法的一元化,即从业人员知识结构的一元化,伦理要求的一元化,价值一元化,从业标准一元化。

报告会前,陈冀平副秘书长首先就“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并就该活动启动以来的成绩作了总结。据悉,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由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今年的主题是“树立法治理念,建设和谐社会”。该活动自今年7月启动以来,30位知名法学家在西部举行了40场报告会,听众达3万余名。“双百”法治报告会正在成为普法新平台。

据悉,“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中央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还将举办“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专场。此前,徐显明曾代表报告会主讲人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启动仪式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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