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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向来阑珊处,关于法学教育的一些问题”——张伟仁专题讲座奉献精彩

来源:通讯员 任重远   11-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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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我校法律评论社主办的“回首向来阑珊处——关于法学教育的一些问题”专题讲座在我校第三阶梯教室举行,台湾著名法制与法理学教授张伟仁先生与我校著名民法学教授方流芳先生分别作为主讲人和评议人出席了本次活动。

张伟仁教授在讲座中回顾了他的人生历程,结合自己初学法律时遇到的一些困惑,主要围绕“法律是什么”“法的功能是什么”“如何学好法律”三个问题展开了他的讲座。他指出,法律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因为法律无法规定现实中的一切方面,在法之外,有其他准则存在的必要。而且,在法之上,也存在着能指引法的制定与修订的其他准则。他强调,“法不是逻辑的,法的生命在社会经验中来”,要重视“德学”的学习,否则只会成为法匠、法棍,甚至法贼,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关于本科生毕业后的选择问题,他认为,最上读研,其次工作,再次出国。他说,要打好基础后再出去读。本科生的学习,不足以对法律有着充分理解,还要克服语言的障碍,无法在国外学习的过程中取得大的收获。在此情况下,出国没有太大意义。

张伟仁先生的讲座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发人深省。随后方流芳教授的评议更是高屋建瓴,对本次讲座作了最好的诠释与升华。它主要指出四个问题,即“问题意识”——初学法律的人面对注释法学的困惑;“语言问题”—— 法律既受为背景的法学教育面对的问题,各种专有名词都来自于汉化的西文;“知识问题”——在完全无经验基础的情况下学习法律的学生,不要带有一种对知识的“法律的自负”;“是非问题”——作为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良知。

最后,张伟仁教授和方流芳教授还一起就同学们的现场提问做了解答。现场气氛热烈非常。

相关链接:张伟仁幼随塾师诵习经史,积累了深厚的国学基础。后去台读中学与大学,再赴美深造。先后获台湾大学法律学士,政治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教于台湾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康乃尔大学、法兰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学校,主要著作有《清代法制研究》、“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Though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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