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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第17次党委常委会议

来源:学校办公室   10-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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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我校第17次党委常委会议在昌平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主持。党委常委马抗美、冯世勇、张桂琳、张柳华、李书灵、马怀德、高浣月等出席会议。教育部巡视组组长祝家麟、成员李耀建,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淑荣、组织部部长胡明、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王日春、纪委委员李树忠、党代会代表张生列席会议。

一、会议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开展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决定》强调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会议还围绕效率与公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同志认为,和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平衡过程,构建和谐关键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与公平始终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效率的公平是低水平的公平,没有公平的效率是短时间的效率。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效率与公平的侧重关系也有所不同,但事业发展始终是追求效率、促进公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会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具体到学校,就是建设和谐校园。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加强我校自身建设,抢抓机遇、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在新的时期,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协调校内各种利益关系,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大多数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事业发展过程中切实把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公平和正义,倡导谅解与宽容,使全校师生员工都能享受到学校发展改革的成果。

会议决定,学校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构建和谐校园重大问题的有关决定,深入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建议,会议决定,将于12月下旬召开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部署和谐校园的建设工作。

三、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指导全校教学单位制度的有关规定。(文件另发)

四、会议还审议了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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