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关于编制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精简、优化初试科目,改革初试内容,使初试更加侧重考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单位自命题的考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的要求,经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于2007年进一步改革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
6月29日,学校下发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改革。
7月3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改革工作小组会议,朱勇副校长主持会议,研究生院、各法学学院院长和各法学专业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就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的改革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以下共识:
1、法学按一级学科命题,使用相同考试科目;
2、初试注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3、加大复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重,并加大复试差额比例。
7月4日,朱勇副校长召开了所有研究生招生学院参加的0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制定会议,并根据教育部要求,布置了0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制定工作。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改革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