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等单位系列实践基地共建签字仪式暨本科生社会实践课兼职导师聘任仪式在河北省平山县温泉宾馆隆重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李凯林教授、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阮广宇同志、副院长邰丽华教授、工会主席周爱华教授及分团委副书记杨学伟同志一行,河北省平山县县委书记赵新朝同志、县长卢长锁同志、主管副书记赵同法同志、副县长郭双全同志、西柏坡纪念馆副馆长安康美同志以及平山县公检法司、团委、各相关乡镇负责人等50余人出席了签字和聘任仪式。
此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立的基地包括:与平山县政法委共建的社会实践教学基地,与西柏坡纪念馆共建的加强党(团)员主题意识教育基地,与平山县温塘镇政府共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基地,以及与平山团县委共建等四个基地共建项目,双方项目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共建协议书。平山县委书记、县长、主管副书记、副县长四位同志被聘请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课兼职导师,院领导分别为各位导师颁发了聘任证书。签字仪式结束后,在当地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分别在四个共建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
李凯林在签字仪式上作了讲话。他指出此次基地共建活动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希望通过系列基地的共建为全院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探索一条新路,达到学院与地方“相互沟通、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供需结合”的双赢目的,并恳请被聘请的本科生社会实践课兼职导师抽出宝贵时间和精力,关注大学生的成长,为培养祖国的未来尽一份力。出席签字仪式的平山县领导同志一致认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立一系列的基地对学生的发展非常有意义,对能被聘请为本科生社会实践课兼职导师感到非常荣幸,表示一定为学生做好社会实践的指导工作。
为了达到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培养优秀毕业生和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的要求,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本科生社会实践工作。相继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实习导师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实行三个“相结合”,坚持实践实习和导师培养相结合、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相结合、暑期实践和日常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外聘请导师的制度,通过对具体工作的实际操作,通过对具体社会问题与现象的调查研究,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服务地区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有重点地确定调研课题和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地方政府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一些紧迫的现实问题,提供决策依据。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时间,在学校建立的实践单位参加各类工作,直接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实现社会实践常态化。
此次系列基地共建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批富有特色和社会意义的社会实践基地,继续探索学生培养的新模式,不断开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