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6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和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的决议,我校将于2006年8月起全面停止自考班招生,并将于最后一批在校生学业期满后终止自考班办学。这是我校继2002年全面整顿自考班以来,在调整对外办学布局上的又一重大行动。我校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停办自考班的高校。
自考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的简称,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是高校在当时计划内招生名额少,大量落榜考生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下适应社会需求,挖掘办学潜力而举办的。自考班的出现,对于缓解国家高等教育资源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和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高校也通过这种市场化办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学经费不足的矛盾,稳定了师资队伍。10年来我校自考班圆了无数年轻学子的大学梦,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人才。事实证明,自考班对我校和社会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自我校法律系于1996年首次举办法学专业自考班以后,其他高校纷纷效仿,短短几年间,自考班事业蓬勃发展。在这种形势下,我校各单位办班热情高涨,一时间打着中国政法大学旗号的自考班遍布昌平城区。其间,一些外单位和个人采取种种形式,利用甚至盗用我校名义,在自考招生和办学过程中不择手段谋取利益,一度对我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2002年,我校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整顿自考办学,使这种情形得以制止。目前,我校的自考班已经实现了统一管理,规范招生,优质办学。
近年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高校招生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显著缓解。特别是国家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后,民办高校迅速发展,而高教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已成为这些学校获取生源的主要办学项目。与此同时,我校自1999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后,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层次稳步提高。为尽早实现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我校需要将有限的办学资源集中到高层次的办学项目上。这也适应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合理分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服务社会的发展趋势。
适应形势变化,逐步退出自考办学,是我校早已设定的目标。因此,我校自考办学规模逐年缩减,办学点已从2002年的21个减少到现在的6个。最近,学校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我校全面停止自考招生的条件已经成熟。本着“迅速收缩,稳步退出,降低成本,平衡利益”的思路,学校对自考班停招后的在校生继续培养及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了慎重考虑,决定将现有办学点进一步合并,以降低成本,保证停招情况下延续办学的收支平衡。为此,学校确定了“全面停招,推动合并,让利于院,确保稳定,自善其后”的方针,并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合并的措施,如办学单位的存量办班经费自主支配,下一学年起所收学费全部用于办学,合并后的撤点单位的20%教职工岗位津贴享受学校补贴等。同时,学校对合并和延续办学期间的稳定工作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我校此次关于自考班停止招生的决策,是审时度势、着眼发展的果断举措。学校退出自考办学后,将在其他的办学领域积极进取,不断开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新项目,使我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声誉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