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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的骄傲——佟丽华

来源:校报记者 张丹丹 校报通讯员 祁雪晶   12-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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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在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下去。”(马克思《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很多时候,人们已经不再习惯感动了。当我们看着大众传媒中众多的公益事业的代言人时,我们并不是时时都会产生难以名状的感动。但是,在我眼中,佟丽华是个例外。在他面前,我没有丝毫的理由质疑他的善心和公益心,更不用说去庸俗地怀疑他在沽名钓誉。他以他的理想、信念、能力、行动力踏踏实实地做着每一份事情,做着他热爱的事情。

法大校园——梦开始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或缺的梦想,面对理想,满怀抱负。然而通往胜利的旅途之中,除了终点的鲜花与掌声之外,更多的是布满荆棘的羊肠小道。有些人怨天忧人抱怨自己没有机会展露才华,半途而废望洋兴叹,有些人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默默耕耘,一生追逐梦想矢志不渝。佟丽华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他将梦想付诸事实的第一个起点就是在法大的校园里。

佟丽华出身于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在到政法大学读书以前从未见过城市。在政法大学四年的学习和锻炼使他的思想逐渐成熟、性格日趋坚定。正是这四年的学习和生活给了他追逐梦想的勇气和能力。

1994年,他刚刚二十二岁,是我校行政管理专业大三的学生。那年夏天,他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法大如何建立起自己的品牌社团?他想到“专业总要比业余的强,在法大搞音乐协会,再好也搞不过人家音乐学院的,只有结合自己的特长,并具有一定的实干性,才能打造自己的品牌社团”。佟丽华最终将这个“准社团”定位在“律师”这一行业上。抱着这样一个“简单的想法”——构建活跃的北京律师团体与政法大学学生之间沟通的平台,佟丽华开始了自己摸索的过程。

五月的阳光很灿烂,犹如他那时跳跃的心情。整整一个月,他将自己脑海中的想法和构思一一付诸实践。一辆自行车,一壶水,他从中关村开始,奔波于京城的各大律师事务所,争取他们的支持。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过多少次碰壁,佟丽华始终不曾提及。他只是清楚地记得,他争取到的第一份支持和鼓励——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徐家力律师在听完他的想法后说的一句话“非常好,我支持你!”

于是,在栀子花开的季节里,在一间宽大的教室里,佟丽华主持着由他创办的第一届“准律师协会”成立大会。作为会长的他,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策划、组织、协调,奠定了“准律师协会”的工作模式,并将当时北京最活跃的律师群体带入了法大。功课之余,他曾“神通”地将社会上许多知名的大律师和著名学者请到学校里给学生面授机宜,由此,他的名声在校园里大噪。除此之外,他的身影还奔走在“公益”上,接待来信来访,上街头下农村普法宣传,他样样都参与。老百姓渴望法律的援助给他很大的震撼:“我将来一定要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贡献。”

“大学时代的我过得很充实,也很有意义。在那些奋斗的日子里,我渐渐地由一个青涩的学生转变为一个拥有成熟思维、扎实干劲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青年。”“那段在“准律师协会”为弱势群体奔波的日子,为我以后从事公益事业奠定了不可抹灭的基础。成为了我人生梦想的起点。”

理想与行动力——开始公益事业的征程

1995年,佟丽华毕业后到丰台司法局所属的致诚律师事务所工作,当时单位讲好的条件是:只发三个月的薪水,每月300元,以后自收自支。佟丽华说,当时那种不是考虑发展而是考虑生存的条件逼迫他不得不艰苦创业,到1998年底,毕业三年半的他成为当时北京市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就在同年,佟丽华又产生了一个普通人看来“不寻常”的想法——以自己在商业诉讼中积攒的积蓄作为资金支持,开始投身于青少年的维权领域。1998年,他创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法律热线“佟律师法律热线”,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条热线获得法律的支持;1999年集中精力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事业,创建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始了他作为专职的公益律师的生涯。

有人曾问过佟丽华:当时中心成立的背景是什么?他的回答很简单,就是他自己和他想做这件事,“拿自己口袋里的钱往上冲”。但是,“做公益事业这个选择,绝不是拍脑袋做出的。我是根据自己的理想在做,否则,只靠一时的冲动,很快就会在困难面前败下阵来。”2001年,是佟丽华最困难的时期,当时在我国从事研究公益法的律师寥寥无几。公益讼诉方向未明,启动资金是他自己前3年做商业律师是个人积蓄。因种种原因,到2001年时他已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最后不得已把自己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来还债、维持生活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但是,他没有在困难面前败下阵来,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念和思路。当时,有媒体建议他在社会中宣传中心的困难,以取得社会各界的帮助,佟丽华拒绝了。佟丽华解释说,在他的公益事业中,他始终坚持两个理念:第一,中国的公益事业不应该单以悲壮的色彩感动社会;第二,公益事业不是单纯的造势运动,如果说这是必要的,但不是全部。佟丽华说,他相信困难是正常的,想做成任何一件事都会遇到困难,但是,只要你有坚持理想、讲究方法、付诸行动,总会坚持过去的。实践证明,他成功了,他和他的事业没有以悲壮性的色彩收尾,无疾而终。作为中国公益法事业的领头人,佟丽华一手将自己开创的事业纳入了正常的轨道。

采访中,谈及这段“创业”的经历,笔者对佟丽华的理想和行动力感触颇深。有一些人,他们会有很多想法,但都无法实现,于是他们怀才不遇或怨天尤人,但是佟丽华很成功地将自己的许多想法一一付诸实践,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言及这种差别,佟丽华说:“如果通俗地讲,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人,这使得我在困难面前不容易妥协”,“我喜欢思考,从不读死书,学习过程中好思考,所以想法多,而且我是行动力极快、极强的人,凡是自己认为应当作、可以做,我就会去做。”“对年轻人而言,只要于社会、于己无害,敢想,觉得事情可做,就要立马去做。”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都说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佟丽华却坚持每个人的努力和执着都能改变环境。经过6年多的努力,他已经把这项个人开创的公益事业推动为整个行业的公益事业,2002年1月,在佟丽华的倡导下,北京律师协会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同样是在佟丽华的努力下,2003年5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佟丽华任主任。目前是中国的律师协会在推动律师做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佟丽华及其团队在全国已经编织起一个1600多人的志愿律师网络;不论哪个地方的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侵害,不管他是否有钱,都能保障他能够获得法律帮助。同时,他们还深入地参与了这个领域的立法,很多意见已经变成了法律。在媒体上,我们也总能听到他们独立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声音,这种声音象一股巨大的力量,在冲击着侵害孩子权利的意识和做法。佟丽华和他的团队在这个领域发挥着一种独特的作用,他们不但改变着这个领域的局面,也正在改变着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评价。

近一段时日以来,随着农民工权利保障问题的不断突出,佟丽华又在思考着如何找到一条合适的渠道发挥很好的作用,以解决这个问题。经过多方面的磋商,今年9月8号,北京正式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三个月来,这个项目运作非常好,受益人群有1万2000多人,帮农民工拿回欠款50多万,结案100多件。佟丽华在为项目的成功感到高兴地同时,更为这种工作模式的成功感到兴奋——政府按照结案的数量给与相应的补贴,并且收到了来自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捐助。这个过程不仅使政府降低成本,还培养了专业律师和中国专职的公益律师。佟丽华说,今后他们在农民工的领域会不断地发挥作用,去做更多的事情。

“做更多的事情”,是整个采访过程中,佟丽华不断提及的话题,他说,他现在的想法很多,并且一步步在做。他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建设者”,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扎扎实实地推动自己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会始终秉持公益法的理念——服务于广大的弱势群体,推动社会整体的公正和正义。这是他的使命。

采访结束了,佟丽华又开始了他忙碌的工作。记者离开时,再一次环视了会议室里挂满的锦旗以及佟丽华和他们团队获得摆满长长的三个柜子的荣誉。这些荣誉证书、奖章静静躺在柜子里,无言的见证着佟丽华和他们的同事们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和中国的公益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今年是佟丽华从我校毕业的十周年,相信,佟丽华为中国公益事业所作出的每一项成就都是我们法大人的骄傲,也希望他能够在公益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开辟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后续:

12月25日,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二十周年院庆上,记者再一次见到了佟丽华。这一次,他是作为校友代表致词。没有任何华丽的语言,除了对母校和师长们的感激,佟丽华一言一语都在传达着自己的理想。他说,在法大的学习使他懂得了“政治”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福利,而绝非为一己之私利。秉持着这个信念,他才能够在公益法领域中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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