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由准律师协会举办的“全面审视ADR”大型论坛在阶六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授汤维建、我校的民事诉讼法教授肖建华、法学博士后柯华庆共同参与了讨论。
ADR的概念来自美国,全称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它指的是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论坛有汤维建教授做了主题发言。介绍了ADR的起源、发展及世界各国ADR发展格局。随后我校的两位老师分析了诉讼相比ADR所具有的优势,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其合理性。ADR解决上的形式灵活,方式多样,不仅解决纠纷成本较低,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通过沟通、妥协,最终合意解决问题。这样能在当事人之间重建理解与信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解决“受损害----私了-----调解------审判------上诉”这一成本越来越高的诉讼程序中的一个良好选择。
同时,专家们也指出了在我国ADR所面临的有些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最后同学们就自己的疑问对现场的专家做出了提问,专家们都一一给出了满意的答复。
通过这次活动,使更多的同学了解ADR的现状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了解了ADR与诉讼相比所具有的优势及不足,从而有利于我校法学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