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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

来源: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解廷民   7-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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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校共有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2112人。迄今为止,考取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622人,出国16人。可分毕业生1424人中,实际就业毕业生为555人,灵活就业毕业生578人,计1133人。以上各项落实就业去向人数1820人,落实去向率86.17%。毕业研究生总人数731人,其中,博士生86人中82人已签订就业协议;硕士生645人,已落实就业单位列入就业方案456人,已升学22人;灵活就业99人。合计落实去向人数659人,落实去向率90.15%。以上各项均达到或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总体严峻,在我校也得以一定程度的体现和反映,并呈现以下特点:

1、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相对减少,法学专业成为长线专业已是不争事实。

连续几年扩招,毕业生总量连续几年大幅增加,使有限增加的社会工作岗位显得尤为不足;过去几年各级政府重视、安置毕业生就业,使得一些单位在招聘上透支今后的需求岗位。

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政机关特别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虽仍然居多,但较往年相比有明显减少。其次是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仍然占需求总数的绝大多数。二是招聘单位所在地区需求不很平衡,以北京最多,其次是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三是招聘单位仍然更加注重毕业生个人自身素质。

2、部分地区、单位对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对我校毕业生亦产生一定影响。

一是“凡进必考”的人事招聘政策,致使毕业生就业求职周期拉长、成本加大;二是地方保护政策,使得一些单位有需求但不必、不能进京招聘,或是有需求但无法接收毕业生在京就业;三是部分招聘单位出于种种考虑不再接受我校毕业生;四是国家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的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配套保障措施跟不上;五是司法考试仍成为我校本科生求职就业的一个高门槛;六是户档保留政策给部分毕业生不急于求职就业的误导依然存在。

3、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以及部分毕业生综合素质难以适应社会的实际需要。

从人才培养上看,我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相对集中的局面虽然有所改善,仍将持续一定时期;毕业生“应试能力”亦有待提高。从近两年看,毕业生公务员资格考试、全国司法考试成为阻碍部分毕业生就业的高门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以社会需求、就业市场为导向,及时加强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按照宽专业、厚基础、灵活专业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教学,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在新时期显得尤为必要。

从毕业生自身来看,部分毕业生综合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社会对法科人才的需要。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部分学生就业期望值较往年有所降低,更加务实,但仍有不切实际之处,其表现一是部分毕业生不急于就业,二是出于自身考虑,不惜违反协议重新再次签约。

今年,针对上述情况,我校就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力度,积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1、加大政策力度,引导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基层。

今年我校支援服务西部的毕业生人数明显增多,有70余名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志愿到西部地区和到东北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其中志愿到西藏工作的有7人;14名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8名(含北京生源毕业生10人)毕业生参加北京基层志愿者服务行动。以上各项总数120余人,是去年总数的3倍。这其中固然有就业压力增大、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等因素的影响,但我校加大政策导向力度发挥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抹。

2、为同学着想,替毕业生服务,解决毕业生就业实际困难。

本着为同学着想、替同学服务的宗旨,我就业中心于2005年3月赴长春市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为我校数十名毕业生同学集体办理吉林省检察系统选调活动。4月8日到12日,到广东省四个市为毕业生近百名毕业生集体代报2005年公务员。去年12月,为近五十名毕业生到深圳参加公务员考试代订火车票。以上措施受到毕业生的欢迎。

3、多方举措,做好就业咨询与服务工作

为方便广大毕业生求职择业,针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疑问,就业中心开通就业咨询服务热线,并免费发放学生就业咨询服务卡,及时帮助同学们解除就业求职过程中的疑问;有关负责老师除每周二、五下午相对集中为同学答疑解惑外,也随时接待来访和咨询的同学。学校就业信息网上也专门设立就业咨询栏目,并坚持数年编辑发行《法大就业导报》,全方位、多层次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鉴于目前的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加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还特别推出“就业个性化辅导”服务,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有效帮助。

4、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为充分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积极走出去,分别参加广东、江苏等地人才交流会,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推荐毕业生。5月中旬,就业中心主动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系,经协商,争取了数名指标专门投放到我校招聘毕业生。今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内蒙区委组织部等西部单位都是首次到我校招录毕业生,就业中心抓住机会,用热情诚恳的接待、周到细致的服务获得用人单位的良好评价,并同该单位建立起良好合作关系。

5、公开公正,规范管理,保障就业工作正常开展

为保障就业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在就业工作中坚持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原则,严把就业推荐关,对不符合就业推荐条件的同学不予推荐。对于个别毕业生在就业“双选”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我们一方面正面引导,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取消此类毕业生的评选“优秀毕业生”资格,从政策上加以调控。

以上资料来自: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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