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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友佟丽华荣获“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一等功”

来源:校友会办公室整理   5-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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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6日下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市安全局礼堂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北京市委督导组副组长后晓军,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李刚,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周信、党委副书记王志江、纪委书记齐凤鸣,北京市监狱局局长郑振远,北京市劳教局局长肖士明、政委张兴荣,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等。北京市司法局及其直属单位、北京市监狱局、北京市劳教局、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共计8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给参会的司法行政系统代表做了一场生动感人、催人奋进的报告。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首先做了题为“让理想在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中闪光”的报告,介绍了自己走上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之路的经历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相关立法、组建未成年人维权网络、推动中国未成年人维权事业发展的事迹。被援助对象陕西省蒲城县东陈镇焦庄村侯永红表达了“感谢您,救命恩人佟丽华”的心声,讲述了佟丽华律师为他遭电击致残的外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最终赢得30万元赔偿的感人事迹。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协作律师孔维钊做了“打造中国律师业最亮丽风景线的人”的报告,介绍了佟丽华律师及时、有效介入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经过。

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为佟丽华律师颁发“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一等功奖章和证书”并做了重要讲话。

强卫书记号召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活动,学习把握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立足本职工作,自觉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地服务人民群众,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教育规范执法行为,真正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先进性活动的要求,取得实效,从关键岗位入手,使人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重视解决。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在讲话中指出,市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党委、党支部要学习佟丽华律师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胸怀大局、敢为人先的胆略气魄,学习他锲而不舍、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严谨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要以佟丽华精神为动力,认真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积极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促进履行职能和构建和谐社会,展示首都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风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开创首都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佟丽华校友简介):佟丽华校友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目前,担任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部主任等职务。同时,作为兼职工作人员,任职于北京市丰台区"148"法律服务中心。

佟律师于1999年被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同年被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人事局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并被提名为"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2000年“五四”青年节这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其重点栏目"午间半小时"节目中重点介绍了佟律师的事迹。2000年 ,佟律师被评为"148"优秀工作者。 佟丽华校友并被确定为市青联第八界委员会委员。2005年5月,荣获“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一等功”。

(来源:中国律师网 校友会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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