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在昌平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校长徐显明教授主持会议。副校长解战原、马抗美、朱勇、张桂琳、张保生,校长助理陆炬、监察处处长范分社、昌平区人大代表和教代会代表金英杰老师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项目分解方案。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文件另发)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张保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和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另发)
四、会议对张保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会议认为,为保证非在编研究机构的研究水平和质量,学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非在编研究机构的管理,提高非在编研究的设立门槛,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修改意见。该修改意见主要对原办法的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进行了修订。根据新规定,今后新申请成立的非在编科研机构,在成立年度内须有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拨入学校账户,但对以基础学科和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机构的设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文件另发)
五、会议对张保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三个非在编研究机构的申报请示进行了讨论、研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会议同意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两中心业务上接受科研处和人文学院的双重领导。(文件另发)
六、会议对张保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法学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建设与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加快该中心的建设,发挥该中心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作用,为便于该中心尽快开展工作,学校提供一间办公用房和10万元启动经费。
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朱勇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与法政集团合作办学协议。
八、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朱勇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办学协议。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马抗美副校长提交的关于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激励政策、措施。(文件另发)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编外人员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意见。(文件另发)
十一、会议对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安岳先生问题的再次请示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将该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冯世勇副书记提交的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代表列席办公会暂行办法。(文件另发)
会议还听取了张保生副校长关于非在编研究机构清理整顿结果的情况通报、解战原副校长关于学校津贴改革后所反映问题的情况汇报以及陆炬校长助理关于学院路校区学生公寓建设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