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政法大学有一句届届相传的格言,那就是“四年四度军都春,一生一世法大人”,今天,你们,两千多名新同学坐在政法大学的礼堂里,不仅意味着今后你们已经成为法大光荣的一员,更意味着你们的一生将牢牢地刻上法大的印迹,我代表全校教职员工欢迎你们成为新的法大人!
同学们,昨天,在友谊宾馆我们刚刚结束了一个非常重要且有影响的学术会议,那就是我校举办的第二次中国法制论坛,主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宪法”。我们为什么要举行这样一个研讨会呢?因为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时代的1954年宪法倾注了我们法大人的心血与智慧。当时,中国政法大学有三位教授参与了1954宪法的起草,其中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主席的就是我们的第一任校长钱端升先生。54年宪法奠定了中国法制的基础,它的框架、理念、涉及到的制度一直影响到今天的82年宪法。今年三月份,82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确立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六大法律制度,而这次宪法的修改我们学校同样又有三位教授参与了相当工作!这不仅是历史的巧合,更是历史赋予我们法大的使命。可以说,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今年宪法修正案,我们学校参与了共和国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与修改工作。
同学们,你们来到了一所值得骄傲的大学,一所有着光荣传统和辉煌历史的大学。1952年—一个我们共和国初生的岁月,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应运而生,这里说的“运”有三层意思:一是年轻的共和国法制初创,为巩固新生政权,废除旧法统和推进司法改革,需要大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政法干部;二是中国高等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当时设定的模式受前苏联的影响,专业性的建设,专科性的大学成为当时建校的主要选择;三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新生政权还面临着诸多威胁,外部有众所周知的抗美援朝战争,而在内部不安于新政权的反革命分子活动猖獗,因而在那一年我们出台了镇压反革命条例,全国处在镇反的运动当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时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和燕京大学这四所代表了中国高等教育最高水平的大学,他们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三个学科汇集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崭新的北京政法学院。因此,我们这所大学有着令人骄傲的基因。学校成立以后就担当起了两项重大的使命,一个使命是培训全国的政法干部;另一个使命就是开始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我们法学理论与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发展,当时北京政法学院就在这两个使命之下开始了她的招生和教学工作。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推动共和国的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成为了政法大学始终不渝的神圣使命,50多年来,政法大学与共和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血脉相连,息息相通,法治兴则学校兴,法治衰则学校亡,伴随着共和国建设政治文明的社会进程,我校共经历了三个黄金时期。
50年代是我们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当时政法大学的师资力量堪称全国之最,汇聚了全国最著名的法学专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司法干部,为共和国的司法改革和新生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其他学校无法比拟的贡献,被誉为“共和国政法干部的摇篮”。
1978年底,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在邓小平同志的关心与督促下,学校复办,学校迎来了第二个黄金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的发展寄予了厚望,明确指示:要抓紧创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中国法学教育的中心。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央从全国调集了很多力量充实到政法大学。那个时候我们的许多学科均为全国首创,比如说第一批法学博士就产生在政法大学,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法学博士的创始单位,再如一些新的专业如经济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等一批本科专业及一批首创和首授的法学硕士点、博士点均诞生在我们政法大学。当时北京及京外的一些专家云集在我们学校成为导师队伍中的一员,可以说是名流荟萃与学科领先的一个时期。
第三个黄金时期就是高等教育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进行的改革,政法大学也是这次改革的受益者。我们学校从过去隶属于司法部整建制地划归到教育部,成为全国重点大学,我们学校的性质也从过去的行业队一下子跃居到国家队。而这个时期,也正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随着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全面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全国司法考试的一元化,我国正在整体进入“法治社会”。同学们应该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发生的几件大事:一是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5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人民大会堂发表重要讲话,那个讲话通篇闪烁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法学的光辉,将会成为我们国家今后制度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在大会上吴邦国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重点谈到了我们国家今后应该怎样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如何完善我们的民主与法制的问题;三是刚结束不久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怎样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重要的议题在会上做出了非常重要的决定,依法执政将是我党基本的执政方针,这又是一个历史性的文献。我想这三篇文献不仅对我们国家今后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价值和指导意义,同时也意味着政法大学今后的发展将面临着更大的机遇与挑战。有人说今年既是宪法年又是人大年,而我要说从法学教育上论,2004年应当是“法大年”!政法大学已经整体的进入她的第三个黄金发展时期。
今天,中国政法大学正乘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之势,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主动调整办学战略,重新整合学术资源,积极改革管理体制、更新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确立了以法学学科为主的多科性办学新格局。在法学领域,我们现有四个院—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在法学之外,我们也有四个院—即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和外国语学院。除了这八个本科生教育的学院之外,我们还有其他几个特殊学院,一是国际教育学院,它是专门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我们现在有五百名左右的外国留学生;二是研究生院,承担的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任务和学科建设的任务;三是中德法学院,她是我们学校和德国的五所顶尖级大学共同设置的一个以比较法为特色的学院,目前还没有本科生;四是中美法学院,她是我们学校与美国的几所名校联合设立的以研究美国法和中国法并且把这两种法进行比较为特色的学院,它们的任务以培养研究生为主。除了这些学院之外,我们学校还有代表国家级研究水平的研究基地,一个是诉讼法研究基地,一个是即将获准的法律史研究基地,同时我们还有大量的、独立的二级研究所。也许部分同学已经注意到,在今年七月份,《中国青年报》对全国所有大学的人文社科类的研究能力排名中,我校已经从2年前的64位跃居到今年的26位,仅次于西安交通大学,这个数据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校的科研实力在短短的两年间已经翻了一番,进入高等教育的第一梯队,我们学校的办学实力正在全面提升。目前,我校已拥有七百多名教师,其中有五百人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堪称世界上最大的法学家集团。学校现有博士点11个,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授予权,建立了法学全部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并拥有一个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点;拥有硕士点21个,还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部级重点学科5个,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建立起了法学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我校法学教师所从事的教学、研究领域几乎涵盖了法学学科的所有三级学科,中国法制史、民商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法学理论、法律古籍整理、人权研究等学科具有雄厚的实力和特色优势,不仅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而且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人才强校”战略的逐步贯彻与实施,使我校不仅拥有象江平、陈光中、张晋藩三位终身教授这样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师级人物,也拥有了一批各领风骚的中青年学者和少壮派人物。中国政法大学在国际法学界正在整体上代表着中国法学的最高水平,被誉为“中国法学最有代表性的大学”。
在2002年的学校50周年校庆上,我们已经规划了中国政法大学21世纪的发展蓝图,那就是要用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把它建设成一所多科性——今天在座的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之外还有其他专业的同学;研究型--政法大学现在是教学科研并重,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研究型为特征,是高水平大学;开放性——不仅要向国内的兄弟院校开放,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办成一所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大学,向国际开放;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我们已经形成的特色在政法上,我们其他的学科正在酝酿形成自己的特色,一个大学的水平全部都表现在它的特色上,所以办特色性大学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办学模式和目标。要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法学的学科应该跻身于世界前列,我们不甘心做中国的第一,更要做世界知名的大学。我们的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一批学科也包括我们有传统的社会学要成为中国的一流,我们的其他学科要争取在中国产生重大的影响。要在争取在这20年里,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所要求的把中国政法大学办成中国法学教育的中心、法学研究的中心、法学信息资料的中心及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的任务。
同学们,尽管我们学校的历史仅有52年,但我们最早的学科——法学学科可以追溯到1904年北大的法学,到今年,已满百年。半世的艰苦创学,百年的沧桑积淀,为我校铸造了独特的历史传统。这个独特的传统,我们把它归纳为四点:第一点,就是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政法大学之间的联系是最为紧密的,我们学校的命运和国家的法治命运完全结合在一起,息息相关、生死与共,这是政法大学的独特传统;第二点,政法大学的师生最关心国家的进步,最关心国家的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把政治文明、民主进步作为自己思维组成部分的就是我们政法大学的师生,这点就形成了我们独特的文化,也是法大很独特的一点,所以国家政治上的任何变动最敏感于观察的应该是政法大学;我们的第三个传统就是在我们立校之初的时候定下来的,当时,全国的法学教育有一个大致的划分,在综合性大学里有四个法学院,就是北京大学的法学院、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吉林大学的法学院和武汉大学的法学院,在过去他们被称为法学教育的“四大家族”,而后还有五个专门的政法学院,被称为法学教育的“五大金刚”,我们学校位列“五大金刚”之首。当时,这“四大家族”和“五大金刚”在各自的办学风格上是有划分的。中央初定四大法学院以理论研究和培养法学教育人才为主,而五个政法学院是以培养法律的实际工作者和政法人才为主。但政法大学在立校之时就没有满足于这个要求,因为我们有一大批产生跨学科影响的大师级人物,他们有着非常高深的理论,不仅有能力进行理论思辩,还有能力把实践与理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开展制度创新,所以我们在立校之初就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块,这个传统到现在政法大学还保留着,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政法大学非常优良的校风和传统。还有一点,我们学校这五十二年一直是在艰苦当中发展,在曲折当中进步。政法大学在许多知名大学当中,目前办学空间是比较狭小的,条件比较简陋,设施也比较陈旧,因为52年来,国家对学校的投入始终是不足的,今天你们所在的昌平校区,87年筹建的时候原定的办学规模是4000到5000人,因为当时谁也没有预料到十年后国家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竟有这么大的跨越式发展。同学们今天坐在这儿,17年前当昌平校区迎来第一批新生时,这里的周围还是一片荒凉。这就是政法大学目前的办学条件。大家要面对这种艰苦,政法大学就是在艰苦当中发展起来的。这四个方面,我想,就是我们学校积淀的优良传统。
同学们,你们的到来给政法大学注入了新的血液,在这四年里,你们不仅要成为我们学校优秀传统的传承者,你们还要成为发扬传统并将其推举到更高境界的开拓者。然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这还远远不够,你们还要在四年里培养起大学生的品质,大学的责任不仅是可使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还要使聪明的人更加优秀。优秀表现为高素质,其有四个方面的因子:一是道德的,道德品质并非与生俱来,要靠接受教育,要靠理性的力量,更靠大学生本人的身体力行。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既然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该下决心用几年时间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二是健康的,现代意义的健康品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身体,它还包括心理健康,更包括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够与别人和衷共处、相互协作、和谐生活。健康的心理品质就是能使自己不管是在校学习、还是投身社会,不管是“忧患”、还是“安乐”,不管是“穷”还是“达”,都能做到我们中国人说的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泰然处之,这既是一种品质,也是一种人生境界;三是文化品质,它是一个人接受继承人类文明成果的广度和深度,这种品质来源于知识但外化为你的言行举止,它不仅体现在你的生活情趣、文化品味和人文关怀上,也体现在你的一丝表情、一个手势和一个眼神上;四是专业品质,它是指你对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的程度,它是一个人安身立命、求职谋生的手段,不仅体现在你们四年里的学习成绩,更体现在你们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大家知道,对于一个工厂生产的产品,它的商标、材料、生产设备、管理水平、工人技术等等诸多因素决定了产品所拥有的品质,而对于一所大学来说,她的名称就是最好的商标,她的办学条件就是生产设备,而拥有的教师就是流水线上的技师,她生产出来最好的产品应该是在座的你们,是四年后你们走出校园时所拥有的品质,因此,你们品质的好坏同样也决定于自身努力和学校教育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
作为一名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拥有这四种品质就足够了吗?我们在招生用语中用了这样两句话:“走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享受全国最好的法学教育。”这意味着,我们要使所有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都有机会来学习法律,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背景,所以这句话并不是仅仅指向法科同学的,也是指向法科以外的其他学科同学的,当前我们开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就是要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这是我校的特色,是其他大学不可比拟的独特之处。四年里,你们将会培养起只有我们政法大学学子才具有的独特品质、一种精神气质——一种法的精神。它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品质,它包含着高尚忠贞的职业操守,崇尚民主、昌明法制的政治理想,匡扶正义、经世济民的价值观念,亲民仕众、天下为公的公仆意识,还有勇于批判、善于创新的逻辑思辨能力。这种法的精神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培养目标,它可以凝结成我们的八字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现在我来阐释一下八字校训的含义。“厚德”,我想应该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大家知道做人是无止境的,从幼儿园开始,将来到博士后,甚至到将来你走向工作岗位,甚至成为领导者,都要学着做人。在大学教育里,做人是教会怎样成为一个谦谦君子,怎样成为绅士和淑女。所以我们的“厚德”当中,要把公民道德养成君子之德。“德”的第二层含义在于将来我们都是要从事一定职业的,特别是我们学法的同学,将来要从事公共管理和法律职业,这两类职业所要求的职业道德比其他一般的职业更高。一个社会的道德层次大概分成三个层面,处在最低层面的是公民道德;处在中间层面的我们把它叫做职业道德,或者叫做职业伦理;而最高层面的,我把它叫做政治道德。政治道德是最高的,在大学培养学生的时候,给予学生的道德应该特别注重后两类,也就是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大家要做政治家,要做法律家,那么你一定要培养司法伦理和政治道德,这就是“厚德”。
“明法”,我们学校是依法而立命、立身的。《管子》中有“明法”篇,“明法”,在我们的校训里面也有两层含义。第一层,作为教育理念,我们要使全体同学,所有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都有机会来学习法律,从上一届开始,非法学专业的同学在学完两年课程之后,都有机会来选择法学专业,这是一个整体性的选择,一个模式性的选择。当然,我们法学的同学也可以选择非法学的其他专业,这样在你们毕业的时候,就带着两个知识结构进入社会,你们的竞争力就有可能高过一般大学的毕业生;第二层就是,我们政法大学的学生将来都要成为昌明法制的主力军,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一种天职。“明法”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使命。
“格物”,我想也应该是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我们学校的传统的作风,是特别务实,特别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格物”的目的在于求实、求真;另一层含义,即“格物要致知”,通过对物的“格”来达到对另一类知识的获得,这里面有思维的训练,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培养。我们政法大学有独特的思维,像法学学科的同学,将来一定要形成善良推定的思维、无罪推定的思维。我们格的是什么物?我们格的是制度之物,政法大学的格物和理工科大学的格物在内涵上是不一样的。我们政法大学是以制度为探讨的对象,所以大家要在制度的格物上求出独特的真来,求出独特的思维来。
“致公”,最早是出现在《大同》篇里,孙中山先生把它作为一生的追求,我们现在有一个党派,就叫致公党。我想“致公”也应该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将来你要做政治人的话,你就要做好亲民仕众的准备,要为大众服务,也就是毛泽东所讲得要为人民服务。为了谁的问题,谁为谁的问题一直是政治的根本问题,我们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准备,这就是天下为公;第二层,就是无论我们将来从事法律专业还是公共管理职业或是其他职业,对公正的追求,对公正的展示都应该成为我们的一种内化的素质,成为我们法大人一生的信仰。所以应该要有公正之心、公正之养。
同学们,这八字校训既是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也是你们四年大学学习生活的基本学规。我衷心地希望,在你们四年后走出校门、走向社会的时候,你们身上不仅承继着政法大学的优良传统,具备大学生应有的品质,还拥有政法大学所赋予你们的法的精神,只有这样,你们才是一名合格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才能在今后真正承担起“推动祖国政治进步、法制昌明”的重任,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生力军。
最后,我预祝你们成为将来中国政治、中国法治中最杰出的成员!
(学校办公室文秘与信息科整理,已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