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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活动”会议召开 校安全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新闻中心   9-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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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上午,党委副书记冯世勇、副校长张柳华召集全校各院部处、后勤各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为落实2004年下半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落实以人为本,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内,在两校区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本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为核心,以创新和落实《安稳工程》为重点,通过校院(处)两级开展系列安全活动,强化师生员工安稳意识,树立安稳观念,消除不安全隐患,以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的实际行动,迎接建国55周年和我校第六次党代会的召开。

会议确定了活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及“全员参加,强化意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活动原则。为此,学校成立校、院(处)两级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一级是以校长徐显明为组长,副校长解战原、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党委副书记冯世勇、副校长张柳华为副组长的学校领导小组;一级是以各院(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有关党政副职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院(处)级领导小组。

据悉,具体活动将分校级和院、处级活动两个部分。校级活动部分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为9月17日——12月27日,在100天的时间里,通过相关媒体、有关媒介进行宣传,营造气氛,部署、宣传全校保卫工作,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保卫处对2004级研究生、本科生、港澳台侨学生进行入学安全教育,并通过各学院与新生签订《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安全责任书》;学校保卫处、宣传部、团委与海淀区公安局及北太平庄派出所和昌平区公安局及松园派出所在两校区及家属区进行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答卷活动;通过各个学院选拔,在全校开展一次“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举办“保卫开放日”活动,公开保卫工作各项规定,展示保卫工作相关设施,完善保卫工作各项制度,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宣传部在整个活动中及时宣传报道学校及各部门在开展安全活动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重大活动。

第二阶段是学习培训阶段,时间为10月11日——11月20日,学校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聘请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昌平区公安局专家在两校区礼堂为我校师生安全员举办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组织各单位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常用灭火器材演练;由保卫处、团委、文化中心、公寓科共同组织,在昌平校区礼堂和一栋学生公寓进行一次人员疏散演习。

第三阶段:安全自查和检查阶段,时间为9月17日——12月27日,各单位按照学校部署,对照与学校签订的《中国政法大学安全责任书》以及相关文件通知进行自查,并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最后,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时间为12月11日——12月20日,各单位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并将总结书面报保卫处。学校领导小组在各个单位进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检查结果,结合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在此期间各单位的安全事故率进行总结评比,评出“安全标兵单位”5个,“安全标兵”10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院(处)级活动部分,强调各院行政一把手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对所属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指定专人定期对所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存在隐患及时消除。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圆满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任务。学校同时提倡各学院、各个处级单位结合本部门的特点,举办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消防法》等安全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要求全校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讲安全、保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精心组织,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以不出现安全事故为最高原则,把讲安全、保安全与日常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要做到严格自查,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总结此次活动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由宣传部予以报道,并在全校推广。另外还指出校外办学点(自考班或辅导班)的活动与两校区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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