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最近学校有关部门正在谨慎制定方案,准备调整学生食堂主副食价格。
此次调整是基于国内全国农副产品价格普遍上涨,但因为食堂价格调整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有关部门认真谨慎的制订了一系列方案,调整的幅度和程序都有严格规定。首先,在价格调整幅度方面,根据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学生食堂自2004年9月9日起,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主副食供应价格。在饭菜原材料涨幅达50%的情况下,学校饭菜价格涨幅必须控制在30%以内,调整后的价格一律不得高于北京市教委规定的指导价格。 其次,在价格调整程序方面。学校在此次调价工作中实行了“先补助、后调价”的原则,对本科生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专项补助。具体办法是:自2004年9月9日至2005年4月30日止,对特困生及贫困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和30元的专项补助。特困生及贫困生名单以学生处的统计为准;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六,学生在饮食服务中心的餐卡充值窗口凭学生证通过餐卡充值的方式领取。
同时,为了加强沟通引导,获得大家对此次调价工作的理解,学校方面就调整价格的背景和依据做了详细解释:今年以来,全国农副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特别是大米、面粉等主食及鸡蛋、肉类等副食的价格涨幅接近50%,直接影响到高校学生食堂的正常运营。而高校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和价格关乎每一个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绪,极易诱发事端,从而影响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因而一直是各级领导和学校师生极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此,4月27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五部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支持门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的若干意见》(教发[2004]15号文件),决定在坚持“对经济困难学生先补助、后调价”、“高校学生食堂煤气、水电价格水平降低为与居民生活价格相同水平”等原则的前提下,自2004年4月起,高校学生食堂可参照市场主副食价格涨幅和地方政府的指导价格,对饭菜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8月7日,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以“京教勤[2004]8号”文件联合转发了教发[2004]15号文件。9月3日,我校第12次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学生食堂主副食价格调整问题,对我校学生食堂的调价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
最后,此次食堂调价工作学校要求以下各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1、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橱窗、广播等校内媒体,宣传学生食堂主副食价格调整的背景和我校的具体调价措施,营造公开透明的氛围; 2、学工部、财务处、饮食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保证对特困生、贫困生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 3、学生工作系统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生活中的意见,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要保证学生的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畅通。 4、饮食服务中心要端正经营思想,认真履行承诺,在价格调整后,严把采购关,确保价格平稳,品种齐全;精心制作,做到质价合理;严把食品安全关,做到学生就餐放心;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造就餐环境。
学校希望通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与协作,增进信任和理解,尽量消除饭菜涨价对学生的影响,保证价格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