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在昌平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校长徐显明教授主持会议。副校长马抗美、朱勇、张柳华,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淑荣、监察处处长范分社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目前学校待处理人员的处理建议。(文件另发)
二、会议听取了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部分机构与编制的设置、调整汇报。会议研究同意,学校办公室进行内部科室调整,国际法学院设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会议决定,其它机构和编制暂不调整。会议认为,在二级管理体制正式实施前,原则上学校机构与编制不再调整,维持现状。同时,会议要求研究生院尽快就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与校学工部协商后提出具体意见。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我校关于人大制度及宪法实施50周年学术活动的预案,由科研处负责筹备。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经校学术委员会项目及成果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参加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推荐名单。
五、会议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该二中心属非在编研究机构,自筹经费,不占编制,不占用学校用房。(文件另发)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张柳华副校长提交的关于学校暑期工程安排情况的通报。
七、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张柳华副校长提交的关于后勤改革安排情况的汇报。
八、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张柳华副校长提交的关于房改工作有关问题的汇报。
九、会议对朱勇副校长提交的关于给予张冬蕊、任乐薇、唐智斌等三名同学处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继续教育学院张冬蕊、任乐薇同学、法学院唐智斌同学勒令退学处分。(文件另发)
十、会议对马抗美副校长提交的关于对2002级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刘晓利、杜晓飞、袁仲飞、杜国清等四名同学伪造学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决定取消刘晓利、杜晓飞、袁仲飞、杜国清等四人的学籍,善后手续按《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文件另发)
十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马抗美副校长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证、校徽的管理使用办法》(建议稿)、《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报到、注册实施办法》(建议稿)以及《中国政法大学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规定》(讨论稿)(文件另发)。
十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朱勇副校长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建议稿)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建议稿)。(文件另发)
十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朱勇副校长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建议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建议稿)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管理办法》(建议稿)。(文件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