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在昌平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校长徐显明教授主持会议。党委书记石亚军、副校长解战原、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副校长朱勇、副校长张桂琳、副校长张柳华、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淑荣、监察处处长范分社出席会议。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出返回学院路校区的要求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针对当前学校教学资源比较匮乏的实际情况,法律硕士研究生返回学院路校区不现实。但学校将根据现有条件尽量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出的合理要求。会议决定成立工作小组,继续处理后续工作。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任组长,冯世勇副书记、朱勇副校长任副组长。
二、会议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小组成员建议名单(文件另发)。
三、会议对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观念大讨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组织此项工作,目的在于,通过讨论重塑校园文化,传承优良传统,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符合时代要求的发展观。会议决定,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朱勇副校长负责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教务处具体组织落实负责,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会议决定将该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会议对解战原副校长提交的《关于聘任校内退(离)休高级专家暂行办法(建议稿)》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人事处在制订该办法时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1、以学院为单位聘任,按照教学工作量的实际需要,由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属于本科教学的由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属于研究生教学的由研究生院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人事处进行聘用。2、简化付费方式,分为课时费(包括课时、出题、监考、阅卷等费用)和研究生指导费(包括平时指导、论文辅导、答辩等费用)。3、实行一年一聘制度。
五、会议对朱勇副校长提交的《法律硕士管理办法(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文件另发)。会议明确了法律硕士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1、负责将新招收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分流到四个法学院;2、制定并落实法律硕士生培养方案;3、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4、负责法律硕士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5、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信息等服务工作。
六、会议对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有关工资、津贴合一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办理,学校要最大限度的维护教职员工的利益。要求有关部门向教职员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七、会议对张桂琳副校长提交的关于校庆期间的学术活动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科研处提交的《关于在校庆期间举办“百年法学与法治中国”学术活动的方案》。
八、会议对张柳华副校长提交的有关扩大办学空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