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签订“双向交流合作协议”,实现“智力资源”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荣,我校校长黄进、副校长马怀德、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车丕照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鲁桂华主持。
我校校长黄进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开放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他从近年我校毕业生进入北京政法系统就业比例情况,表明我校人才培养的显著成果。他还向与会人员简要讲述我校与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特别是北京市司法机关已有的法官到我校兼职及我校教师在北京市法院挂职等合作项目,阐明我校一贯重视与北京市司法机关交流和合作。他表示,希望以签订双向交流合作协议为契机,双方进一步的交流和互动,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特别是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合作的形式,而不局限于现有合作形式。按照国家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要求,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使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成为培养中国职业法律人才的有机组成部分。他谈到,此次合作是法律实务界与法律学术界的有机结合,通过双方的努力,致力于培养不仅符合社会需求,符合政法机关需求的合格法律人才,也要培养经国纬政、经世济民、治学育人的为中国法制建设,为中国走向世界,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精英法律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讲话中强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大法学院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工作,有利于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教学科研的对接;有利于提升法院队伍素质;有利于推动和深化法学教学科研,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方向正确,意义重大,坚持下去,一定会取得丰硕成果。希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创造法治实践与法学研究共同发展进步的成功典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说,双向交流机制的建立是北京法院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突破。北京高院要在参加双向交流的人选上把好关,确保向校方推荐政治素质高、审判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并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的优秀法官任教或参与科研活动。同时,全市各级法院也要做好校方专家学者来院挂职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随后,马怀德副校长代表我校与鲁桂华主任签订了双向交流合作协议。会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北京市高院的展览室、中心机房及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新闻办公室以及我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同参加了签约仪式,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了此次签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