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2009年中韩法律对话论坛在北京中苑宾馆开幕。此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和韩国高丽大学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承办,来自中韩法律界的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中外专家济济一堂,将在两天的会议日程中围绕中韩法律问题进行充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蔡利植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先生、韩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法务参赞李溶民先生等嘉宾在开幕式上致辞。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主持开幕式。
上午9点,论坛开幕。黄进校长致开幕词称,恰逢西方的圣诞节,中外学者在此齐聚一堂,就双方关系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凸显了学术的高洁神圣。此次论坛选择了“中韩法学教育新发展”、“中韩自由贸易与区域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中韩之间法律冲突及其解决”、“中韩律合作前景展望”四个议题进行讨论,这些都是双方共同关心,在交往中产生的问题。此次论坛开启了中韩法律对话的大门。
韩国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蔡利植教授致辞。蔡利植教授表示非常高兴参加此次论坛。以往,提到国际化,韩方更侧重学习西方。近些年,韩方意识到应当重视自身文化,和周边国家进行交流。中韩是近邻,更应加强合作。而法律是对文化的一种反映,韩方在寻找文化根源过程中,更应当和中国开展交流。韩方已对下届论坛有了初步规划,将大力推动此类活动的持续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先生表示,中韩交流日益频繁,当前,对中韩法学教育新发展、中韩之间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等问题进行探讨,在实践中意义重大。相信此次论坛将启迪法律思维,促进中韩双方的交流发展。
韩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法务参赞李溶民先生对论坛召开表示衷心祝贺。他说,自1992建交来,中韩交流不断加强,中国已经成为韩国第一投资大国。人员往来频繁,贸易增加,不可避免会产生法律纠纷。这需要双方加强法律合作,为开展交往提供法律保障。此次,中国政法大学和韩国高丽大学携手举办论坛,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期望双方能长久开展法学交流。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嘉宾在会场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