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务院授权新闻办公室公布了经其批准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该计划作为我国政府首次制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政策文件,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该计划一经公布,便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反响。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启动,历时近一年之久。2008年6月以来,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的班文战教授和齐延平教授以专家小组成员的身份参与了计划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该计划的顺利制定做出了贡献。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再次重申了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促进和保障人权的职责,对于充分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切实履行我国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全面改善我国的人权状况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作为我校专门从事人权法研究、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的科研机构,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全体人员还将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宣传和落实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