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11月14日,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在学院路校区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马超培、我校副校长马怀德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相关学院、部处负责人。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主持。
马超培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国政法大学在距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40天时,召开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了学校对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非常强烈的仪式感和时效性。接下来,他在介绍了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后,对我校扎实做好今年的研招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研究生招生工作真正做成“一把手工程”;(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在注重日常自查的同时,结合倒查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疏漏;(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扎好制度篱笆,防范外部渗透。
李曙光总结我校近三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改革发展情况。他指出,近三年我校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五项改革:(一)通过实施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强化办学质量;(二)通过增设交叉特色学科,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培养社会急需的专业性人才;(三)通过实施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改革,科学选才,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四)通过完善推免生接收办法、举办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等方式,大力吸引优秀生源;(五)继续深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并初显成效。上述改革举措的实施,保证了我校在稳定招生规模的同时,研究生生源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博士优秀生源比例从2014年的75%提高到2016年的86%,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上线规模比在北京市140余所招生单位中名列第一,2017年我校推免生接收数量和质量均创历史新高。同时,李曙光通过对我校近三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个别学院或个别教师的违规及失职行为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学院、专业、学科和导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后,学院应将研究生招生质量作为检查自身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学科应将研究生招生质量作为学位点评估的重要依据,导师应将按照学院学科安排、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各环节工作作为其导师应尽的义务和最重要的本职工作之一。最后,李曙光还对我校下一步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工作部署。
会议还邀请了民商经济法学院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别介绍了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经验。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杨秀清以“高度重视作指导,集体决策、细致工作作保障”为主题介绍了本院在博士、硕士招生中形成的科学机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庞金友着重从“多元宣传、注重细节”这两个方面介绍了本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特色及成效。
随后,范分社代表纪委对近年来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逐年走向规范,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总体评价较好,但仍应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他就下一步的工作对各院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各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通过“有机构、有方案、有专人负责、有班子研究记录”的四有方式,加强责任落实;(二)各院应精心组织、精心规划研究生招生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分工和职责;(三)应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保密工作,尤其应重视信息发布、试题的评分和保存等关键环节的保密工作;(四)加强与研究生院、纪委的沟通交流,坚持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严肃招生纪律。
最后,马怀德进行了总结讲话。他首先对马超培主任的政策解读及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指导表示了感谢、对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改革成果给予了肯定。随后,他通过四个“越来越”,即“制度越来越严、考生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媒体越来越敏锐、改革越来越深化”,总结了当前研究生招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加强领导,完善领导体制,理顺工作机制;(二)通过增强“权限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程序意识”,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三)各院应加强对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的规范,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在各院自查的基础上,责成研究生院与纪委联合对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
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我校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流程、激发招收优秀生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既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质量,服务需求”为理念,以保障招生公平和提升生源质量为工作目标,着力选拔拔尖创新人才,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