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12月7日下午,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组长、我校副校长马怀德率领督查组成员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范分社、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何欣,先后到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律硕士学院进行现场督导。相关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研工办主任参加。会议由李曙光主持。

(各学院汇报了研究生招生工作情况)
会上,相关学院首先向督查组汇报了本学院在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复试管理、保证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等方面采取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果。
李曙光代表研究生院向各学院通报了2016年研究生招生情况,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着重就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提高生源质量等方面指出现存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范分社代表纪委通过实际案例向各学院说明研究生招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并对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强化上报意识与程序意识、加强初复试评卷工作、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四点意见。
马怀德在讲话中就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四个关键环节提出了要求:一是在命题环节中,要努力提高命题质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有效防范外部渗透,做好相关应急预案;二是在评卷环节中,要认真制定评分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评卷工作;三是在复试环节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在录取环节中,要排查风险点,严守政策底线,依法依规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此外,他还要求各学院不能满足现状,应多措并举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切实提高各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研究生质量。
督查组在距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还有17天时,赴上述学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是我校落实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制度和学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总结会”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根据招生工作情况持续开展包括现场督查在内的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