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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续签 “应用型法学博士” 合作培养协议

来源:研究生院  图/尹建峰   12-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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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强合作,完善应用型法学博士人才培养模式,我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续签“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培养协议。签约仪式于12月9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胡尹庐、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王维夷,我校副校长马怀德、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副院长王振峰、何欣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曙光主持。

(我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续签“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培养协议)

自2012年我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培养协议5年来,我校已从检察院系统招录了5届共22名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法学实务人才,为检察院系统培养输送了高层次优秀人才,也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了途径。

续签仪式上,李曙光院长首先介绍了我校近年来“应用型法学博士”的招生情况及培养特色。双方还就合作机制和深化合作领域、细化合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

(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互换协议文本)

随后,胡尹庐、马怀德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中国政法大学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互换协议文本。

签约仪式后,胡尹庐首先发表讲话,他表示双方的合作成效明显,这一项目很受检察院系统基层考生的欢迎,这次续签也为双方交流开辟了更大的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们在感谢中国政法大学为检察院系统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的同时,也希望这个合作项目可以越办越好。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也会积极配合培养环节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

马怀德代表学校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应用型法学博士选拔推荐及培养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帮助表示了感谢。他表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招录培养“应用型法学博士”是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合作双方都肩负着重任,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给予支持和关注。马怀德还强调,今后学校将会继续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扩大招生规模,不断探索创新,为全国检察院系统培养出更多高层次优秀人才。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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