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14日,应福建省人大法工委、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邀请,国务院参事、我校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朱维究教授,副主任王成栋教授、冯霞教授等一行六人赴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考察,并向课题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涉法项目结项专题汇报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涉法项目下设四个子课题,朱维究教授、王成栋教授、冯霞教授、闫晶博士结合目前平潭开放开发实际,在综合多次赴岚调研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依次向委托方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授权立法研究》《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地位研究》《(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解读与评析》《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四个专题汇报,为平潭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思路。课题研究成果得到了委托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充分肯定,“急平潭之所急、想平潭之所想”为整个涉法项目研究的最大特色,为平潭的综合实验、先行先试提供了智力支持与法治保障。
在福建考察期间,应“海峡法学论坛”组委会的邀请,中心一行六人还参加了于14日在福州举办的“2013年海峡法学论坛——两岸和平发展与法制保障”学术研讨会。中心王成栋教授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地位”的专题报告,朱维究教授做了专题评议。中心三位教授将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制问题的思考向与会者进行报告与研讨,并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德金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进一步扩大了中心这一研究团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涉法问题研究中的地位与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