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3日,由我校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在国际交流中心开班。来自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法律援助律师近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尤俊成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对本期培训的背景、培训主题、工作安排、学习纪律等问题进行了强调。
培训期间,承办单位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律师协会的专家和我校教授为学员授课。在课程设置方面,结合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赔偿法的实务问题设置了专题讲座,同时结合刑事法律援助业务需要,安排了刑事辩护和刑事证据问题的主题讲座。
此次培训班尽管时间短,但是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法律援助业务的理论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