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生周豪放代表全国大学生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发言
“宪法日快乐!”周豪放走出人民大会堂,回望高悬的国徽,他这样对自己说。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我校校长黄进受邀出席座谈会,刑事司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周豪放作为大学生代表在座谈会上进行了发言。
(我校本科生周豪放代表全国大学生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座谈会。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大中小学生代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
周豪放在发言中,分享了作为一名法科学生在进行宪法学习以及在校生活过程中的思考与感悟。他表示,在法大,宪法中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精神,同样也是每一位学子参与高校日常活动的精神基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精神也在校园得到多方位体现。自主选课——民主参与,匿名评教——民主监督,学生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学生代表大会更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与学生干部,这些无不体现出大学生的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他还讲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法科学子我们更应当在生活中身体力行地践行宪法精神。在学校举办的“一二·四”普法活动中,同学们走进社区,通过普法短剧、宪法知识讲座、宪法阅读的活动形式向社区居民们传达宪法的内涵,引导并呼吁群众关注宪法,提升法治意识。他结合自身学习谈到,正确学习和解读宪法,应当从“中国视角”去理解我国宪法的价值和意义。他还提出,青年学子应当像习近平总书记在法大校园里教导我们的那样,“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这个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他发出倡议“对于一个法治国家,每一天都应是宪法日”,呼吁大家热切关注宪法,让宪法日所承载的意义及功能在每一天都得到彰显和贯彻落实。
参加会议结束后,周豪放感慨到,当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这第四个宪法日也注定将成为法治中国进程中一个平凡的节点,成为浩瀚历史星河中的星点一颗。但对于他来说,这一天却是永生难忘的。张德江委员长在庄严肃穆的人民大会堂里说到的“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的信仰”,深深地触动了周豪放。他回想,曾有人问他“你相信法治天下吗?”他看着天安门广场上的五星红旗,坚定地回答:“宪法会成长起来,等到它羽翼丰满,中国的法治大厦便会结起最坚实的穹顶,风雨不动安如山。终有一天我们这样一代人会接过宪法精神的火炬,那么历史便会告诉世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法治天下的来临而铺平道路,而我们也将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绽放属于自己的星辉!”
法大师生国家宪法日参加最高检开放日活动
12月4日,在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学习宪法精神,体会宪法权威,我校2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第2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全国检察机关6名党的十九大代表及部分优秀检察官、《人民的名义》6名演员代表一同参与了相关活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及与会嘉宾围绕“维护宪法权威 守望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活动期间,我校师生参观了人民检察博物馆,通过参观了解人民检察大事记和展馆陈列,共同学习新中国检察事业和我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学习了解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等前沿互联网技术在司法实务领域的作用,亲身体会VR、人脸识别、同步录音录像等先进科技在检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同学们走进检察日报社,参观报社采编平台,看到了第一期《中国检察报》,了解报纸采编业务运作流程和新媒体发展情况。
(检察日报社的工作人员展示第一期《中国检察报》 )尹建峰 摄
(我校学生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尹建峰 摄
在国旗下,师生们集体观摩了包括党的十九大代表、检察英模代表,以及最高检各内设机构检察官代表在内的青年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重温宪法誓词,感悟宪法精神。在随后的现场交流环节中,我校学生积极参与,民商经济法学院戴植瑞向青年检察官提问,“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检察机关有哪些具体措施来维护宪法权威?如何更好地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李子寒则向《人民的名义》的演员老师们提问:“对于群众来说,观看电视剧首先是一种娱乐方式,但是其实《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中包含了非常多的现实问题和政治意义,请问主创团队在创作过程中是如何平衡娱乐性和内容的厚重性的?”问答间,在场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宪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体会到《人民的名义》对于大众法治意识的启发性。
在座谈交流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我校师生及其他嘉宾围绕“维护宪法权威 守望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进行了热烈交流。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在与会期间发言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在国家第四个宪法日之际,法大师生参加最高检第2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效落实,更是法大与最高检开展实践教学、共建育人模式的积极探索。
国际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陈纯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国法治建设征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场参观、观摩青年检察官宪法宣誓,使她更近距离地感受到了宪法的庄严与神圣、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法律信仰。“青年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能立志做大官”,她认为,对于法学学生而言,致力于维护宪法权威,投身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是我们要立志做的“大事”。在学生阶段,需要认真踏实地学好专业知识,始终保有对国家、对法律充满热情的赤子之心,担当起肩上的责任,为将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光明传播学院的大四本科生李子寒表示,作为学习新闻专业的法大学子,通过参观活动活动,让自己认识到传媒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在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亲身见闻,原本书本上的那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抽象文字变得具象化,深入到了每一位同学的心中。她更感受到,作为新时代的传媒人肩负的传播责任、宣扬宪法精神的责任——为国家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政策的推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我校师生展开交流)尹建峰 摄
最后,曹建明对法大学子如何深刻认识宪法,捍卫宪法尊严,维护社会公义寄予殷切期望。他希望同学们认识、牢记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学好宪法,维护宪法;牢记宪法确定的根本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记推进宪法实施与监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共同使命;牢记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要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彻党的方针,履行宪法的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学生要珍惜眼前的学习时光,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将来为建设中国的法治事业而不懈奋斗。
国家宪法日里的法大普法志愿者
在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法大学子走出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乡村,以法大人自己的方式向宪法致敬!
(普法志愿者接待来访者)
12月4日,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同学们,在丰台区六里桥交通枢纽站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宣讲对象以汽车站的流动群体为主,他们为流动人员提供与生活贴近的法律咨询服务,分发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婚姻法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单,并提供大量学校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名片,对符合条件的群众,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将在后续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案件服务。本次活动共接待来访者56名,其中,咨询民事案件46名、刑事案件10名;完成现场答疑50位,后续跟进答疑6位。
12月2日、3日连续两天的时间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农村与法治研究会和“一米阳光”公益团队的130余名志愿者,先后来到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的文化活动中心、物美超市附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围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举行了模拟法庭辩论,还组织开展维权案例展览、有奖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活动。
活动现场,同学们认真地向村民讲解前来咨询的各种维权案例,给提供基础的解决意见。在有奖竞猜环节,同学们通过设置选择、填空等题目吸引人们参与活动,向答对问题的村民发放奖品,在场的村民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参与了北七家镇的刘大爷在参与了《婚姻法》知识问答后,笑呵呵地对志愿者说:“你们这次普法真的让我长了见识,如果身边的亲戚朋友遇到类似的困难,我还能回答他们呢!”
来自刑事司法学院1603班章楠,在活动之后也有感而发:“大部分群众都是很渴求法律知识的,很多社区、乡村的老人们他们自己都有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但由于没有方法、不同“法言法语”很难理解法条的要义,这也正是我们的普法活动能够帮助他们的地方,也能让我们学以致用,将法律带给需要的人。”
(普法志愿者合影)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法大研支团在各地开展 “12·4”普法系列活动
时值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第19届研支团于12月4日在全国四省五地各支教地成功举办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普法系列活动。
在本次普法活动中,阿泰勒分团的成员们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特色,立足于新疆地区的校园生活实际,精心准备了融合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的普法材料,宣传了《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条例的基本知识,强调了公民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极端分裂的法律义务。
普法宣讲以微电影《青春道与路》开篇,将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与详实具体的案例相结合,增强了阿勒泰市高中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宣讲结束后,研支团以市三中高中部为样本进行了校园普法情况的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并分析阿勒泰地区高中生对重要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接触渠道,总结了目前校园普法活动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阿勒泰分团)
云南分团的成员们在楚雄州姚安县大成中学为57名学生代表举行“普及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主题讲座活动。本次主题讲座活动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历史课中关于宪法法律部分内容为基础,结合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相关的宪法法律精神理念,为大成中学初中学生论述世界宪法和我国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宣讲活动运用生动鲜活的数据和案例,深入浅出,在大成中学初中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表示:作为青少年应该力所能及地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出发,自觉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云南分团)
江西分团在小布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以“加强法制观念,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周活动。
研支团成员在于学校政教处充分沟通后,组织全校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12月4日当天,分团的成员们组织学生以“宪法在我心中,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出彩学生”为主题进行国旗下的演讲,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利用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知识讲座,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程度,将最易在学生中发生的盗窃、吸毒、故意伤害等案例进行讲解,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其更切实地感受到生活中可能遇见的各类困境,并引导他们做出符合符合法律规范的适当选择。
这一周,研支团成员将继续利用校园广播站、班级黑板报等手段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帮助学生逐渐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江西分团)
为使法律深入学生群体,让青少年与法律相伴,快乐成长,山西分团四人于11月27日至29日在石楼县第三中学校对全校同学们进行了普法宣讲活动。
研支团成员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律的含义、宪法的地位、了解法律的必要性以及法律在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为同学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制定意义的同时,结合事实案例具体介绍了不良行为的类型,针对常发的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不良行为进行了实例教育。
经过分团成员的宣讲,同学们不仅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也学会了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生活中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优秀青年!
(山西分团)
正值“12·4”国家宪法日,石河子分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讲解为主,对石河子地区的高中同学进行了普法活动。
支教团成员首先为同学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阐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接下来,支教团成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同学们进行了该法内容的讲解,并使用真实案例加深了同学们的理解认识。最后,支教团成员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并就所讲内容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宣讲活动结束以后,同学们表示学习到了以前不知道的一些规范,对未成年人自己的权益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收获很大。
(石河子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