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研究生院与山东泰安市开展全面合作

来源:研究生院   11-6   阅读:
T AAA

日前,我校研究生院与山东泰安市委组织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就我校研究生院与山东泰安市就人才培养、研究生顶岗挂职、实习实践、合作研究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同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每年选拔若干名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优秀博士研究生赴泰安市有关单位挂职;挂职单位主要是(但不限于)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双方同意,博士生挂职职务为院长助理、检察长助理、局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等,由泰安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统一安排,挂职人员均分管或协助某方面工作,以“顶岗挂职”的形式,参与实质性工作。双方认为,可以根据挂职职务的特点和岗位性质,安排挂职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指定的具有较高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的市县领导同志,担任挂职博士生的“工作导师”,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予以聘任。

2012年11月2日,在山东泰安市举行了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我校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教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教授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朱勇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与泰安市的合作,是为加强校地合作,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地方干部理论水平,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而有力的举措;对于我校博士生了解国情、关注现实,提高实践能力,提升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

泰安市及泰安市委组织部领导提出,通过泰安市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合作,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推动泰安市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与模式创新,泰安市委组织部将为挂职研究生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真正实现在实践中培养优秀人才的目的。

双方还就开展更深层次、更有影响力的校地合作,包括高层次战略合作,联合开展重要课题研究、派遣干部到学校进行培训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